浙江省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 ”规划

2016-11-22 18:41:14 太阳能发电网
“十三五 ”是浙江省全面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关键期,也是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全面化推广的重要阶段。为指导我省 “十三五 ”时期太阳能,特别是光伏发电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能源发展 “十三五 ”规划》、《浙江省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太阳能 “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编制《浙江省太阳能发展 “十三五 ”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浙江省 “十三五 ”期间光伏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年限为 2016—2020年。
  (三)全面实施家庭屋顶光伏发电

  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农村独立住宅、新建民用建筑、新农村集中住房、城市高(多)层住宅小区、别墅排楼、贫困农户等各种类型民居屋顶,全面发展家庭屋顶光伏应用。坚持以市场推动为主,政府做好服务引导,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银行保险等积极参与家庭屋顶光伏建设。同时,严控家庭屋顶光伏建设质量和美观协调,通过提供设计导则、布局范例、安装规范以及示范推广等途径,将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成为美丽乡村、美丽浙江的一道风景,切实杜绝造成新的屋顶污染。

  开展光伏帮扶工作,实施全省光伏小康工程建设。对2014年底调查认定的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低收入农户和省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实施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使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通过家庭光伏发电收入,获得长期、稳定的增收,巩固 “消除4600”成果,解决扶贫重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问题。

  到2020年,全省完成100万户以上家庭屋顶户用光伏建设,其中光伏小康工程20万户以上,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光伏小康工程120万千瓦左右。

  (四)做好配电网改造升级

  抓紧实施全省配电网,特别是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加强衢州、丽水、湖州以及温州洞头、文成、泰顺,金华磐安,台州三门等负荷较小、电源较多地区的电网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心镇等配电网网架,提高配电网电压等级,扩充变电容量,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确保满足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和发电量全额消纳,支持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自主选择。

  到2020年,全省配电网建设投资700亿元以上,其中,农网建设投资400亿元以上,推动城乡电网更加坚强,基本满足丽水、衢州等电网相对薄弱地区地面光伏电站和乡村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的并网需求。

  (五)稳步推进太阳能光热应用

  进一步推广太阳能热利用技术,以城市综合体、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共浴室、大型居住区等屋顶为主,安装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加强宣传引导,实施财政补贴,结合城市住宅小区和新农村建设,在民用建筑中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热水器。加快探索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的创新模式。

  到2020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利用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

  四、重点工程

  (一)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工程

  加快建设嘉兴光伏高新区、杭州桐庐经济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等国家级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同时,进一步挖掘省内经济发达、用电负荷大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集中连片工商企业厂房屋顶,新建省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

  到2020年,全省建成装机5万千瓦以上大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20个以上。

表4—1 浙江省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规划布局表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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