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6日,由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国企改革新动能”媒体采访团一行共20余人走进南方电网公司,通过现场参观、实地走访、深入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南方电网扎实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及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组建运作、增量配售电改革以及为当好电力体制改革“试验田”所做出的有益探索与积极实践。
输配电价改革
探索建立 “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电价机制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输配电价改革将改变电网公司的盈利模式,由“购售价差”模式转变为“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模式,对电网企业实行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
2014年,全国输配电价改革在深圳破冰,首次厘清了输配电资产的边界和规模,核定了输配电价,为国家层面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全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累了重要实践经验。
2015年,云南、贵州先后成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再次扩容,广东、广西被列入其中。
在此期间,南方电网公司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并结合南方区域内水电比重大的特点,将低价电源保留用于居民、农业等政策性低价用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在云南和广西试点实施发电企业接入系统工程价格,完善电价体系和结构。
目前,深圳输配电价改革后的首个监管周期总体平稳;云南、贵州2016~2018年输配电价于今年3月份获得批复正式实施;广东、广西已完成输配电价成本监审,正进行电价水平测算;海南正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工作。
输配电价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基于输配电有效资产的 “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电价机制。截至目前,在深圳这个全国首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新机制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对深圳供电局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从外部看,输配电价新机制的良好运作,为电价合理传导搭建了桥梁,为电力市场化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改革红利也实实在在惠及了广大用户。从内部看,改革倒逼企业规范成本、改进管理,为全国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提供了范本。
据了解,输配电价改革后,广东省、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利用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的降价空间,加上国家煤电价联动形成的深圳市购电成本下降空间,在工业电价不调升的情况下,降低深圳市各类商业用户电价至工业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降低8.43分。改革的成果惠及了广大电力用户,减轻了深圳市商业、服务业等企业的电费 负担,既体现了公平负担原则,又体现了对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鼓励和支持,切实支撑了实体经济。
此外,在增量配网环节,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探索社会资本进入新增配售电领域的有效途径,组建了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正式成立,打造了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供电企业,实现了增量配售电改革零的突破。
作为供电领域的首个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前海供电公司成立一年多来,通过混合所有制方式探索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同时,作为拥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已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参与完全市场化竞争,并于8月16日通过参加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集中竞价,取得电量480万千瓦时,顺利实现第一笔售电业务,为推进售电侧改革积累经验。今年10月31日,该公司顺利接手前海桂湾、前湾片区供电营业业务,正式成为供电主体。
作者:陈细英 来源: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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