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附全文)

2016-12-18 10:28:53 太阳能发电网
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六、创新发展方式

  结合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体制改革,选择适宜地区开展各类可再生能源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集成技术应用、规模化发展路径及商业运营模式,为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费打下坚实基础。

  (一)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工程

  按照“优先利用、经济高效、多能互补、综合集成”的原则,开展规模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工程。在城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做好区域能源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树立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将可再生能源供热作为区域能源规划的重要内容。推进建筑领域、工业领域可再生能源供热,启动生物质替代城镇燃料工程,加快供热领域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热力供应的基础设施,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优化设计供热管网,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利用的综合热能供应体系。到 2020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可替代化石能源约 1.5亿吨标准煤。


  (二)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

  在继续做好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城市等工作基础上,支持资源条件好、管理有基础、发展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的地区,以推进新能源应用、显著提高新能源消费比重为目标,以省级、市级、县级或园区级为单位,开展区域能源转型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新能源技术集成、应用方式和体制机制等多层面的创新,探索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技术应用和综合管理新体系。在“三北”地区开展就近消纳试点,发展与可再生能源配套的高载能工业,探索风电制氢、工业直供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争取到2020年,在一些地区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增量或存量的能源消费中,率先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


  (三)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工程

  为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探索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更加具有活力的电力市场化创新发展,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新能源微电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按照 “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技术先进、创新机制 ”的原则,推进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分布式电源多元互补的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作者: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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