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温和调价促产业平稳发展

2017-01-04 09:07:48 太阳能发电网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之后,对我国三类电价区的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再度进行调整,降低后的电价水平分别为I类地区0.65元/KWh,II类地区0.75元/KWh,III类地区0.85元/KWh。同时,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作调整,仍为0.42元/KWh。
原标题:光伏温和调价促产业平稳发展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成思思

  让业内热议甚至担忧许久的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终出台。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之后,对我国三类电价区的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再度进行调整,降低后的电价水平分别为I类地区0.65元/KWh,II类地区0.75元/KWh,III类地区0.85元/KWh。同时,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作调整,仍为0.42元/KWh。


  这是继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并确定“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发电补贴实施“退坡”机制之后的第一次调价。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调整的光伏上网电价基本符合业内预期,将会避免行业出现过山车断崖式发展,为行业全面走向竞争机制提供了缓冲期,阐明了国家继续支持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决心。

  调整方案可保障项目合理收益

  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逐步下调光伏发电补贴,是驱动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实现光伏平价上网的有效途径。

  但是,在正式版本的电价调整文件下发之前,2016年9月底于业内广泛流传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却引起了业内的强烈反应。根据征求意见稿,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将分别下调至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对于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2元/KWh、二类资源区0.25元/KWh、三类资源区0.3元/KWh。对于这份征求意见稿,业内专家和企业一致认为下调力度过大,这种断崖式的电价下调无疑将不利于行业发展,同时对于刚刚兴起的分布式光伏市场也是一种沉重打击。

  最终,国家发改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将2017年三类电价区的光伏标杆电价定为0.65元、0.75元、0.85元/KWh,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

  经测算,按照每瓦6.5元的投资价格,对于20MW的全额上网电站,在三类资源区中,项目收益率相对征求意见稿可以提升1.6%-2%,由此可见,调整后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能够保证光伏发电项目获得合理收益,保持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吸引力。


作者:成思思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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