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以市场化交易促新能源消纳

2017-03-14 10:19:16 太阳能发电网
自2015年9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有条件开展的所有省(区、市),特别是电力市场建设取得重要成果,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
  为此,常俊民则建议,应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有序探索对符合准入标准的发电企业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

  以市场化交易促进新能源消纳

  哈明江认为,目前我国风电、光伏累计并网装机快速增长,尤其是“三北”地区新能源由于外送问题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弃风、弃光现象。而河北省目前处于治理大气污染、推进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阶段,电力去产能政策方向已经明确,对绿色清洁电能具有较强的消纳意愿。

  “但由于受新能源外送通道受限、缺乏跨省跨区消纳政策和电价机制、新能源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等因素影响,目前仍不能大规模进行交易和消纳。”哈明江表示,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清洁能源跨区跨省消纳,将为河北省治霾减污、实现能源消费转型升级提供基础性机制保障,对促进京津冀地区大气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哈明江建议,应尽快完善市场规则,建立有利于打破省间壁垒、促进电能特别是清洁能源跨区跨省消纳的电价机制和新能源配额制度,鼓励新能源多发多用,鼓励东中部省份多消纳外来新能源。

  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今年1月18日,三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推行绿色电力自愿认购交易,一定程度上为缓解当前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消纳和补贴拖欠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但全国人大代表、新疆新能源集团董事长武钢表示,从文件内容来看,市场化的绿色电力交易体系仍有待当前绿色电力的自愿认购情况而定,2018年才会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考虑到当前自愿认购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对实现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化运行影响有限,武钢建议,应尽快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化交易。

  “以化石能源发电企业为责任主体,让排污企业支付环境成本,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在燃煤电厂和可再生能源电厂间进行利益调整,让化石能源发电企业依照实际燃煤发电量承担一定比例的绿色电力证书的购买责任。”武钢建议。


作者:马建胜 来源:中国电力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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