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以绿色能源供给、智慧能源管理、能源装备产业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光伏产业
浙发改资环〔2017〕155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绿色经济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是列入“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方案的专项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浙江省绿色经济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委发〔2014〕14号)精神,根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方案》(浙委办发〔2016〕40号)要求,制定绿色经济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建设美丽浙江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壮大绿色经济产业规模,着力提升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新动能,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理念引领,实践推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积极构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升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能力和水平。
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示范引领、要素投入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发展绿色经济的积极性,完善政府、企业联动的发展机制,为绿色经济培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区域统筹,分类指导。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绿色经济的发展模式和优势特色。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突出制度供给,构建适应绿色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和监督体系,为加快发展绿色经济提供制度保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绿色经济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经济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经济发展机制逐渐完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省资源产出率进一步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具体目标为: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7%,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0.5%,万元生产总值耗地量降低到20.8平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以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0亿元,主要食用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比例达到55%。
——制造业类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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