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以绿色能源供给、智慧能源管理、能源装备产业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光伏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
1.打好“拆治归”转型升级组合拳。深入实施“三改一拆”,积极推进城市街道、立面、道路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浙派民居”改造,不断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协同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污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六大工程,完善河长制,完成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达标改造,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大力推动“浙商回归”,更多引进高端要素和高端产业,更多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努力创造浙商回归一流环境。
2.进一步优化空间发展格局。塑造以四大都市区为主体、海洋经济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两翼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编制实施省域总体规划,推进市县“多规合一”,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
3.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推进各产业融合互动、业态创新,形成以八大万亿产业为支柱的产业体系。加大“四换三名”和“互联网+”、“机器人+”、“标准化+”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总量控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提高单位资源环境负荷产出效率。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一批高能级发展平台,继续推进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着力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省市示范性特色小镇、行业标杆性特色小镇。
4.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科学划定森林、湿地、海洋等领域生态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加快建立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政策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追究的红线管控制度体系。
(二)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1.积极发展绿色农业。统筹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等工作,大力发展绿色种植、绿色养殖等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向绿色发展转型。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努力提高农业精细化和组织化水平,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创客”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
2.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慧城市、分享经济、智能经济等发展,加快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谋划布局关键领域重大项目。推动航空产业发展,支持宁波、绍兴等地建设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打造舟山、台州等航空装备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国家航空产业试点示范落户浙江。加快国家“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和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3.着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业、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等新业态,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四位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探索建立节能环保产业(企业)联盟,筹划设立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
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金融、物流、文化创意、信息、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发展旅游、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产业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深入推进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加大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力度,鼓励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富民的重要作用,建设旅游大平台,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健全旅游产业链,打响“诗画浙江”品牌。
(三)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
1.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全面建设创新型省份。扎实推进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和品牌强省建设,破除低端制造、传统市场和县域经济路径依赖,实现从“浙江制造”向“浙江创造”转变。
2.着力打造创新平台。积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家级高新区水平,支持网上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区建设,着力拓展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空间。加快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和中心城市科技城建设,规划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特色小镇。
3.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坚持企业为主体,着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研发,着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国家实验室,支持浙江大学、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等大院名校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提升战略定位、建设创新型大学或创业型大学。
4.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推进涉及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突破,推进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高端人才。
(四)深入发展循环经济
1. 实施新一轮“991”行动计划。围绕生态循环型工业、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绿色循环型服务业等九大领域,重点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以示范试点为主要方式,重点在城市、乡镇、园区、企业、产品、产业链、典型模式、技术标准、制度等方面,打造循环经济发展的九大载体。以项目推进实施为主要载体,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静脉产业基地建设、再制造和再生资源利用等十大工程。
2. 大力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引导工业绿色循环化发展,加快推动电力、建材、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循环化改造,推动绿色循环理念融入八大万亿产业。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规划设计各具特色的改造路径,探索园区“打捆”改造模式。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扩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3. 着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创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加快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静脉产业基地建设。
4.积极推进循环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完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再生产品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等实施。加快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出台区域循环发展评价体系,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建立实施绿色采购消费政策。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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