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户受益的光伏扶贫,能同时做到又快又好吗?

2017-05-08 16:10:35 太阳能发电网
2015年,光伏扶贫被正式列入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同年,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公布。在政策频频助推下,项目资金链是否顺畅?发展模式能否持续?扶贫效果如何?从山东济南到安徽金寨,同一片阳光下生长出了不同的“扶贫经”。

文丨姚金楠
来源:中国能源报记者
原标题:让贫困户“不劳而获”的光伏扶贫,能同时做到又快又好吗?


  资金来源:“三三制”与政府“包干”

  钱从哪来?无论是对于贫困户还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这都是光伏扶贫项目相关方最为关注的问题。早在2013年,金寨就第一个吃起了螃蟹。“最初,我们建了一个15万千瓦的地面电站,运行以后,县里觉得电站一次建成,发电收入可以持续20多年,这完全可以用于扶贫。”金寨县发改委主任李成松告诉记者,金寨县依托地面电站的建设基础同企业进行合作,“当时主管领导的想法很简单,企业出一点钱,政府筹一点钱,老百姓自己再拿一点钱,每户建一个3-5千瓦的小电站,每年收益也有三四千元。”

  有了这样的初步想法,金寨县综合考虑光照条件、筹资能力和贫困户安装条件等因素,最终设计确定户用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3千瓦,并在全县挑选出8户人家作为试点。这便成了光伏扶贫最早的雏形。

  试点的成功让光伏扶贫项目在当年就迅速铺开,李成松介绍,在2014年、2015年金寨县先后分三批共建成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8742户。“项目投资由农户、财政和社会捐助各出1/3,产权和收益都属于贫困户。每年3000多元的发电收益已经高于当时国家的脱贫标准。”

  随着户用电站建设的铺开,屋顶资源不达标、管理维护成本高等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这时,金寨县开始转换思路,即把各家各户的电站集中起来建成大电站,让村民入股分红。通过这种方式,用电站把更多的贫困户连接起来,甚至实现全县贫困户全覆盖。

  要想“全覆盖”,即便财政资金和企业捐助款可以保证,贫困户拿不出剩余1/3怎么入股?“河西村的电站,就有60%的股份来自村集体和贫困户。”金寨县双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蔡先炎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电站向记者揭开了谜底。原来,为了覆盖更多的贫困户,金寨县财政协调当地的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000元的小额贴息贷款用于入股扶贫电站。蒋其参就是成功申请贷款后入股了这样的“联户型”电站。根据相关政策,蒋其参可以先行享受4年的分红,待第5年、第6年脱贫后,分两年退还5000元股本。李成松告诉记者,2016年,全县已经有6751户像蒋其参一样的贫困户参与了电站入股并成功分红。“今年又有5000户贫困户申请入股。”

  政府出资、社会捐资、贫困户和村集体贷款自筹,金寨人把这种资金结构形象地称作“三三制”。而与探索者的“三三制”不同,在济南,光伏扶贫成为了政府“包干”项目。

  “我们的所有扶贫电站都是政府出资建设,去年8月启动的第一批288个项目已经在去年底全部并网发电。” 济南市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处长安炜介绍,根据对全市贫困村的摸底调查,济南市最终确立为440个具备条件的贫困村进行村级电站建设,计划总投资1.7亿元,分两期进行。

   “设计方案时的主要想法是先集中资金把电站建起来,早并网可以享受更优惠的电价。第一期项目先由EPC总承包单位垫资,市财政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期拨付建设资金,并按照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安炜介绍,第二期项目的资金将不仅仅来自济南市财政,而是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扶贫资金共同承担,项目已经在去年年底前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开工建设。
 


作者:姚金楠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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