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五”能源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坚持节约、清洁、绿色、安全的发展方针,着力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节约优先。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的有限性,将能源工作重点由生产供应领域拓展到消费领域,把节约能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发展的全过程,集约高效开发能源,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控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2.清洁低碳。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快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3.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在能源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4.合作发展。发挥我省在长江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利用我省能源企业的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深化区域能源合作。巩固长三角地区传统能源合作,拓展新能源和油气领域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省内大型煤炭企业发挥综合优势,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主要目标。
按照《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我省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2亿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9%,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75%以下。煤炭产量控制在1.3亿吨左右,电力总装机7700万千瓦左右,煤电供电煤耗30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主要污染物实现超低排放。
表1:“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作者: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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