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增光伏10.5GW 光热500MW

2017-06-02 08:17:00 太阳能发电网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一、当前形势  (一)能源发展形势  1、国际能源发展态势  长期
  创新驱动发展。注重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了全省能源结构优化,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0年的不足1%上升到3%。在全国新能源发展普遍弃风弃光的情况下,我省实现了少弃风(2.47%弃风率)、零弃光。风电方面,我省启动了北部三市晋北风电基地建设和南部低风速开发,实现了规模化开发,占新能源总装机容量的46%。光电方面,我省实现了零的突破并迅速增长,装机容量占新能源总装机容量8%,有序推进了集中式地面和分布式电站的建设,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优质企业启动了大同市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光伏扶贫方面,我省创新启动了汾西县、大宁县、吉县和天镇县、浑源县的光伏扶贫,推动了光伏开发与采煤沉陷区治理、农业发展、扶贫事业和光伏产业升级相结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农民增收和光伏产业发展,为全国采煤沉陷区和扶贫片区起到了示范作用。煤层气综合利用方面,我省具有全国三分之一煤层气资源,坚持高效安全利用原则,推进煤层气发电和民用,气化人口1200万。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推进利用中深层地热能向太原市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冬季供热,实现了零的突破。同时,积极开发利用浅层地温能,在太原、大同、朔州、忻州、晋中、临汾、运城和长治等市的应用面积约为360万平方米。城市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方面,我省不断提高新能源在城市用能的替代作用,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综合利用,启动了西山生态产业园区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园区,将开发利用新能源与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旅游业开发相结合,实现了绿色低碳发展。


  管理规范建设。“十二五”期间,一方面,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风电拟核准计划和光伏年度规模计划执行,对纳入计划的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和定期跟踪;另一方面严格依据规划执行,合理安排开发布局、开发规模、年度计划申报和项目审批,有利推进了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2014年,我省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4号),积极引导各地区光伏产业有序协调发展。

  开发带动制造。我省围绕新能源开发市场形成了以风电、光伏和煤层气等3大装备制造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链。风电装备制造已形成了整机制造、发电机、齿轮箱、主轴、控制系统、法兰、塔筒、轮毂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其中太重自主研发了1.5兆瓦、2兆瓦、3兆瓦和5兆瓦等四种机型,2015年实现产值15亿元,在全国数十家整机制造商中属于新进入的企业;永济、汾西重工在发电机等领域奠定了行业领导地位;定襄法兰形成了产业集群。光伏装备制造以晋能和潞安等集团为引领,形成了从原材料、硅棒和硅锭、电池片、组件到发电系统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太阳能组件年产能达到1.2GW,通过了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织的“领跑者”认证测试,标志我省光伏产品迈入了国家光伏产品领跑者行列。

  2、存在问题

  新能源发展落后相邻省份。“十二五”期间,通过“规划引领、创新驱动、管理规范、制造带动”等举措,我省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开发建设更加有序、开发与制造协同发展。但与同期全国新能源发展的情况相比较,我省的风电装机占全国装机总容量1.29亿千瓦的5.2%;我省的太阳能发电装机占全国装机总容量4318万千瓦的2.6%。与同期河北、山东、河南、陕西、内蒙古等兄弟省区的新能源发展情况相比,风电累计并网容量排名第4位,太阳能累计装机容量排名第5位。


  能源结构中新能源占比不高。“十二五”末,我省新能源开发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我省煤电装机基数过大,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仅为3.05%(全国为12%),我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106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449万千瓦,燃气发电装机38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燃气),约占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4.8亿千瓦的2.2%。《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5-2020)》提出,新能源在能源结构比重还较低,未来非化石能源比重提升任务比较重。预计2020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5%~8%。

  电网配套机制不协调。从外送通道看,目前仅有2011年投产的特高压输电线路“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500万千瓦外送能力),外送通道能力建设严重不足。从本地消纳市场看,受到国家调整产业政策的影响,煤化工、电解铝等产能过剩,工业经济增幅回落较大,电力负荷增长的需求不乐观。2015年我省发电装机达到6966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1740亿千瓦时,用电需求下降。全省发电设备机组利用小时数3737小时,同比下降596小时。从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看,部分项目的配套送出工程未能及时纳入电网规划,尤其是跨区域电力工程协调时间较长,使得电网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滞后。

  产业要素环境不完善。新能源开发初始投资较高,电价补贴呈下降趋势,技术研发需要不断加大投入资金,新能源投资短期内收益不明显,与浙江、江苏等省相比较,我省新能源发展缺少省内补贴政策,缺乏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新能源扶持政策还需加大。虽然我省新能源产业随着市场需求、电网架构、信息产业等发展不断壮大,但科研人才方面尚存在供需不足,制约了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创新步伐。

  产业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2014年以来,我省各市县新能源项目开发积极性普遍高涨。受国家新能源规模指标管理政策影响,一些建设条件良好的项目不能满足足量开发;各市新能源规划研究滞后,个别区域目前仍存在无视资源条件圈地,影响新能源统筹开发;分布式能源应用机制尚未形成,企业和民众认识不足,发展意愿低,制约了分布式能源发展;新能源并网机制尚待完善,供需双方还尚未形成成熟的市场交易机制。

  技术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我省新能源企业开发利用起步较晚,进入市场时间短、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在全国范围内缺少实力强大的一线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


作者: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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