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一、当前形势 (一)能源发展形势 1、国际能源发展态势 长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规划和市场决定相统一。随着国家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开发竞争机制形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着力做好相关规划工作,加强对资源的有效调控;按照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消纳需求相适应的原则,统筹安排新能源开发基地和项目的建设,引导和规范企业开发行为。
坚持本地消纳和清洁外送相结合。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对能源需求将逐渐加大。要坚持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新能源来供给,通过政策导向和技术创新扩大新能源的本地消纳能力。同时协调新能源发电基地与外送通道建设,合理配置电力系统内的各类调峰电源,提高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和经济性。
坚持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并举。充分利用我省资源开发中技术装备市场需求,促进产业壮大升级和技术创新平台的建立。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深挖现有领域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潜力,着眼于未来新能源增量的发展,加强新能源利用和城乡建设的同步配套,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全面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创新新能源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探索资源配置方式创新,鼓励技术融合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坚持全面布局和重点突破并举。立足我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及地热能的比较优势,全面布局、整体推进各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研究各市县新能源资源的特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编制各具特色的新能源发展规划,重点做好晋北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光伏扶贫、风电供暖试点、光热发电试点、新能源微网试点等工程建设。同时,以点带面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整体取得显著成效。
(三)基本思路
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立足于我省能源结构配比优势、输送优势和能源市场便利等优势,运用“两轮驱动”,推进“三大创新”、继续深入实施“四大工程”,构建“五大支撑体系”,推动我省打造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相结合,形成较高比例清洁能源的综合能源基地。
两轮驱动: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在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基础上,理顺发-输-用管理体制,大力推进用户侧能源管理,利用智能电网技术提升新能源在城镇消费的比例;推动能源生产革命,结合电力通道布局,优化新能源基地发展,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积极推动风、光、煤层气、地热、生物质等新能源多元发展。
三大创新:电力交易体制创新,结合新一轮电改的进展和国企改革,以新能源为突破口,局部尝试电力交易试点;新能源管理体制创新,推动市场化改革,引导新能源开发有序布局,带动产业化落地;新能源技术和模式创新,推动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不断进步,鼓励结合用户侧消费的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电力直供等模式创新。
四大工程:晋北千万千瓦级风力发电基地工程,依托大同市、朔州市和忻州市等晋北地区风能资源优势,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布局和电网接入条件,加快推进晋北风电基地建设;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以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阳泉、忻州、吕梁、临汾、长治等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实行“领跑者”计划,引导光伏系统效率和运营效率突破,带动产业链优质发展;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继续推进光伏扶贫、风电供暖替代燃煤锅炉、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能等示范工程,加大煤层气开发利用力度,推动多种能源的耦合利用、热电联产、冷热电三联供等,不断推进城乡能源变革;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工程,推动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等基地建设,带动新能源中上游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
五大支撑体系:建立政策、资金、电网、人才和机制保障体系。
(四)主要目标
1、发展定位
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和比重。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利用我省电力输送通道和风光火打捆送出的优势,不断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实现高比例新能源利用和外送。
新能源创新发展示范区。发挥科技创新潜力,形成新能源技术、产品、产业的科技驱动体系;发挥体制机制创新效应,形成政府高效、市场活跃的新能源开发管理体系。
新能源制造业集群基地。坚持新能源开发和产业发展互相促进,积极创建集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系统应用为一体的新能源制造业集群基地。
2、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5%~8%,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基本指标达到10%,优秀指标达到15%。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800万千瓦,占到全省发电总装机的比重30%以上。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16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达到1200万千瓦;水电装机达到250万千瓦(含农村水电装机);煤层气发电装机达到7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
与国家“十三五”可再生发展规划目标相比,我省风电新增932万千瓦,全国风电新增1.3亿千瓦,占全国新增风电装机总容量的7.2%;我省太阳能发电新增1087万千瓦,全国太阳能发电新增1.17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9.3%。
—— 大力发展风电。统筹风电千万千瓦基地建设和低风速区域风电开发,到“十三五”末,风电装机容量为1600万千瓦,每年新增186万千瓦左右,占全国年度新增的7.2%。通过优化发电运行方式,改善系统调峰能力,增强本省风电消纳能力;积极推进外送通道建设和风火打捆外送机制运行,逐步扩大风电外送能力。
—— 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创新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太阳能+采煤沉陷区治理”、“太阳能+扶贫”、“太阳能+农业生产”、“太阳能+城乡能源低碳化”、“太阳能+工业碳排放控制”等模式潜力,到“十三五”末,太阳能发电力争达到12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1050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达到50万千瓦,每年平均新增220万千瓦左右,占全国年度新增的9.3%。同时不断扩大太阳能热利用在居民建筑和工农业应用规模。
—— 有序发展水电、气电、生物质能发电。充分利用黄河流域水电资源、煤层气资源和秸秆及垃圾资源。“十三五”末,水电装机为250万千瓦(含农村水电装机),煤层气发电装机为7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为50万千瓦。
—— 合理开发地热能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各种地热能资源,提高地热能在城镇和新农村建筑中用能比例。“十三五”末,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产业升级转型。立足我省资源优势,推动先进新能源技术应用于风电及光伏基地、分布式示范工程和煤层气利用工程等,并不断进行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我省综合能源基地的统领下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
作者: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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