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绿证制度最为成功的美国,联邦层面也没有强制配额要求,同时并非所有州都制定了配额目标,但自愿绿电市场却存在于整个联邦。
4)购电协议(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PPA)
PPA 通常是用户和电厂直接签订的购电合同,电价固定,合同通常持续时间为10-20年,PPA还可以分为场内(On-Site)和场外(Off-Site),本文中的PPA均指场外。用于绿电的PPA又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理意义上的PPA,一类是金融意义上的虚拟PPA(VPPA)。其中物理意义上的PPA流程如图6:
用户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签订PPA,用户以固定价格购电。电网负责输配送电,而用户直接向可再生能源发电厂支付费用,并获得相应的电量和REC。但物理意义上的PPA有些局限,比如电厂和用户必须在同一电网区域内,且当地必须开放了零售市场。而随后发展出的VPPA则更加灵活,其流程如下图。
VPPA通常是采用差价合同的形式,虽然用户和电厂签订了VPPA,固定了电价,但两者实际仍在电力批发市场进行买卖。之后,用户和电厂根据VPPA中电价与市场价的差额进行二次交易,多退少补,同时电厂将相应的REC给到用户。
值得注意的是,PPA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是可以固定电价,以对冲因化石燃料价格波动而造成的火电价格波动风险。用户主要来自高科技行业和制造业,但用户不一定会保留相应的REC,有时会出于经济考虑,将REC出售至“非绑定”REC市场,以获取额外收益。
5)场内自用(On-site Generation)
以上几种方式,发电设备均不在场内(Off-Site),用户也可选择在自己的场地内通过自建或它建可再生发电设施,满足自身用电需求的同时获取REC,其中场内它建的项目可通过签订场内PPA实现购电。
6)绿色电费(Green Tariff)
在电力管制地区,用户可以选择的绿电购买途径较少,为满足电力管制地区电力大用户的购买绿电需求,在2015年,一种新型的购买途径——绿色电费应运而生(Green Tariff),它类似于绿色标价与物理PPA的合体。
不同于绿色标价,绿色电费主要针对者是非居民的电力大用户,并且大用户可以选择其使用绿电的具体来源,合同时限较长,多为两年以上。更为重要的是,绿色电费固定了绿电价格,并非在原本化石能源价格上增加附加费。
表1总结了以上六种绿电购买途径的异同。
参与者越来越多
根据EPA的最新数据,截止至2016年,非绑定RECs仍是自愿绿电市场上用户获得REC的最主要途径,但PPA的分量正逐年递增,且平均每份PPA合同所签订的购买电量远远高于其他几种购买途径。
而从用户分布的角度看,虽然小型用户在参与者数量上仍占据主导,但其贡献的绿电量微乎其微,超大用户所购买的绿电量超过整个市场份额的四分之三。
用户等级根据其用年电量(kWh)划分,
超大用户(Very Large):>1亿kWh,
大用户(Large):1千万—1亿kWh,
中型用户(Medium):1百万—1千万kWh,
小型用户:<1百万kWh
中国还处于自愿绿电市场的初级阶段,购买途径较为单一,用户购买意愿并不强烈。未来自愿绿电市场的发展趋势如何,能否建立起强制市场,业界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EPA.2010.”Guide to Purchasing Green Power.”
PWC. 2016. “Corporate Renewable Energy Procurement Survey Insights.”
Eric O’Shaughnessy, Chang Liu, Jenny Heeter, “Status and trends in the U.S. voluntary green power market (2015 data),” 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Laboratory Technical Report, Oct 2016.
EPA.2016.”Introduction to Virtual Power Purchase Agreenments”
EPA.2017.”State of the Voluntary Green Power Market”
作者:赵希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责任编辑: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