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发展绿色电力。
安全发展核电。加快海兴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核准和开工建设。积极做好陆上核电厂址保护、前期论证等工作。积极推进核小堆建设,争取列入国家首批示范工程。
积极开发风电。坚持基地建设与分散开发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风能资源,合理优化布局,扩大装机规模。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唐山、沧州海上风电建设,积极布局发展低风速风电项目。
大力发展光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加快发展村级电站和居民屋顶、公共建筑等多能互补分布式光电,因地制宜发展农光、渔光、牧光等规模化集中电站,稳步推进光热发电示范工程。
合理发展热电。结合提升清洁集中供热能力、保障民生用热需求,推动在建热电联产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优化布局建设一批燃煤、燃气热电联产机组,鼓励发展背压机组、多联供燃气分布式电站。
加快优化火电。大力实施淘汰落后、改造提升、置换替代、退城进郊等“四个一批”工程,关停淘汰落后机组400万千瓦以上,改造提升煤电机组1700万千瓦以上,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替代建设超临界热电机组和超超临界大型支撑电源,高参数大容量机组装机占比达90%以上,支持发展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和余热余压发电,构建布局合理、清洁高效、保障有力的火电系统。
4.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改造城乡电网。围绕提高供电能力、改善供电质量、消除薄弱环节,突出电力扶贫、保障电代煤、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三个重点,继续加大城乡电网改造力度。
完善输电主网架。围绕消除瓶颈、优化布局、改造老旧线路,强化全省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构建冀南电网“目”字形和冀北电网“田”字形500千伏环网,增强南北电网联络互通能力;完善220千伏地市级供电网,争取每县(市、区)拥有2座以上220千伏变电站。
推进输电通道建设。融入国家西电东送、北电南输电力输配大格局,争取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榆横-潍坊等特高压通道电力在我省更多落地;加快建设张北±500千伏柔性直流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张北-北京西特高压通道尽早开工建设,促进张承地区可再生能源输送消纳;谋划建设内蒙和陕西煤电、金沙江上游水电至冀南电网送电通道,增强全省电力保障能力。支持省内重点企业参与省外能源基地和输电通道建设。
(二)提高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1.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大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工程减煤、技改节煤、政策限煤、清洁代煤”措施,严格控制增量,积极减少存量,到2020年消费量控制在2.6亿吨以内。对新增燃煤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政策,严控消费增量。着力推进钢铁、火电、焦化、水泥等去产能,加快实施工业窑炉、燃煤锅炉等集中供热替代和燃料置换,减少和优化消费存量。
加快治理散烧。以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为主要方式,加快替代居民生活、服务业、农业等领域分散燃煤。严格按照燃煤锅炉治理要求,分区域、分年度逐次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保留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高效燃煤技术改造。严格执行燃煤质量标准,杜绝劣质煤流入。2017年保定、廊坊禁煤区实现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到2020年平原农村采暖散煤基本清零、山坝等边远地区采暖散煤控制在800万吨以内。
深入开展燃煤减排提效。统筹使用燃煤减量替代指标,加快燃煤向规模化集中利用转变,优先支持发展燃煤热电,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突出钢铁、建材、化工等燃煤大户,突出窑炉、锅炉等主要燃煤方式,深入实施工艺技术和环保改造,挖掘潜力、提高能效、减轻排放,达到国际先进能效标准,达到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推进煤品加工及转化利用。依托省内煤矿,配套原煤洗选设施,改造提高洗选技术水平,到2020年省内原煤入选率达到90%以上。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煤制气,建设武安煤制天然气、沙河煤制气项目,谋划沿海大型煤气化工程。推动建设矸石、煤泥电厂,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2.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扩大居民生活用气。结合清洁取暖,扩大取暖燃气规模。完善燃气管网,建设LNG、液化石油气、煤气配送设施,增强储气调峰能力,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推进燃气入户,形成管道气为主、多渠道补充的燃气配送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燃气全覆盖。
拓展产业用气。完善工艺技术,降低燃气成本,鼓励工业窑炉煤改气。深入实施锅炉治理工程,鼓励工业锅炉煤改气。强化政策措施,在餐饮、住宿、商业、旅游等第三产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快实施燃料气化。
推进交通燃气。扩大天然气公共交通车辆覆盖率,推动货运车、乘用车、运输船舶油改气,配套建设加气设施。
发展燃气热电。紧密结合热力、电力、城镇化等规划,在负荷集中区有序发展燃气热电,大力推进热电冷多联供和燃气分布式能源建设。
3.大力推广利用非化石能源。
完善体制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竞争性配置机制,落实可再生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创新和完善绿色能源优先上网、优先使用政策,鼓励可再生电力参与市场直接交易。
建设示范工程。以规模化开发、大规模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多元化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实施崇礼零碳奥运专区、奥运光伏廊道、风光储输一体化等示范工程,建设低碳城镇和绿色能源县、乡、村,建立不同特色的非化石能源利用区。
提高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市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消纳和面向京津冀外送通道,有效避免弃风、弃光率过快增长。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增强电网对不稳定电源适应性,促进可再生电力就地消纳。
拓宽利用途径。鼓励发展风电供热、风电制氢等利用工程,积极推进发展太阳能集热,推广民用太阳能热水、农业太阳能大棚等,建设一批太阳能集热供汽工业园,支持建设农村生物质能供热、供汽和燃料工程。
4.积极推进电能替代。突出重点领域,完善鼓励措施,积极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电能终端消费比重。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900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达到5000千瓦时。结合传统工业改造提升,扩大电窑炉技术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领域的应用。结合工业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推广蓄热式和直热式工业电锅炉。鼓励新建工业项目优先使用电能,支持既有工业企业实施电代煤、电代油。结合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船舶岸电系统和电驱动装卸技术,支持公共交通车辆油改电,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支持电动汽车发展。对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医院、学校、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和电蓄冷技术,鼓励建设空气源、地源、水源热泵供热(制冷)系统。紧密结合清洁取暖,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实施电代煤,推广高效电暖、热泵、电辅助太阳能热水器等适用技术,示范推广蓄热电锅炉等新型供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