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面深化节能。
强化消费调控政策。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消费强度考核制度,强化调控措施,确保完成“双控”目标。发挥能源结构优化倒逼作用,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规模,实行高耗能企业能耗天花板制度,不断优化能源消费存量。对新增用能项目,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标准、能耗限额、总量目标等消费约束,有效调控能源消费增量。
完善消费约束机制。配合产业政策,完善峰谷电价、阶梯气价等价格制度,进一步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加大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限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引导全社会科学合理使用能源。探索建立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用能权有偿使用,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促进能源消费向更高效领域流动。完善能源消费统计体系,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建立高效的能源消费监测预警系统。
突出重点领域节能。抓住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加快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夯实能效提升基础。制定并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行能效对标达标考核制度,严格工艺系统能效标准或限值,建设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推动工业节能不断深入,力争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单位综合能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建筑用能规划,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执行7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绿色建筑评级标识制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供热计量,推广被动房等新型用能模式,推广建筑节能新产品。大力发展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完善公共交通体系,鼓励公交出行和非机动车出行;在全国率先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提高车用燃油效率。
(三)大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推进能源技术革命。
1.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打造京津冀联合创新平台。依托我省完善的能源产业链,借助京津等地人才、技术优势,强化企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合作,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能源协同创新中心和产学研联盟。加强现有创新平台建设。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引进和培育能源科技人才,培育建设一批国际或国内领先的能源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不断增强省内能源技术中心实力。完善鼓励创新政策机制。支持能源企业培育“人才高地”和“能源智库”,完善能源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健全能源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制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形成市场主导、多方合力、融合互动的能源科技创新运行体系。
2.实施技术进步工程,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结合我省能源生产消费领域重大问题,加快推广相对成熟的先进技术,改善能源生产消费结构和利用方式。重点推进燃煤高效发电和超低排放技术、清洁高效微粉燃煤锅炉、燃气热电冷联供系统、地热集中供暖、高效太阳能利用、大功率和低风速风机等技术。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打好推广应用基础。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着力推进智能微网和“互联网+”智慧能源、多能互补集成优化、规模化储能、风光储输一体化、核小堆供热、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一批示范项目。侧重关键和重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实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能源互联及信息化融合、智慧能源核心设备研发、生物液体燃料、氢能利用、大功率动力电池、碳捕获和封存等攻关行动。
3.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强化技术进步支撑。提升传统优势装备。突出输变电成套设备、高压电瓷、煤矿机械等重点,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产业升级,保持领先地位。做强新能源装备。加强保定“中国电谷”、邢台新能源、廊坊燕郊风能太阳能基地建设,增强制造实力,延长产业链,打造新能源装备基地。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加强节能环保锅炉窑炉、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研发应用,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发展核产业装备。围绕第三代核电及小型堆建设,加强新材料、新产品研发,以“专、精、特”为方向,发展核电辅助配套设备,建设沧州核材料产业园,建设环渤海核电装备制造产业带,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四)打造公平效能市场环境,推进能源体制革命。
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核定我省南部电网、北部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设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完善交易规则,积极培育电力市场主体,扩大直接交易范围,组建市场监管机构,保障电力公平、规范、高效交易。积极开展售电侧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配电增量业务,规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努力降低电力成本,打破行业垄断。
2.推进油气体制改革。以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为基础,重点推进网运分离,促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推动完善价格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油气储输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油气管网运输业务独立运营,促进管网无歧视开放和公平接入,推动油气管输运营主体多元化。完善天然气多气源体系,促进区域性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天然气供应与大用户开展现货交易,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落实国家油气价格改革政策,逐步放开油气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完善油气市场监管制度,加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力度,减少和规范中间输配环节,降低供气成本和气价,促进市场规范有序竞争。
3.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依据《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既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步、有序实施;完善配套政策,调动供热单位、产权单位、居民个人以及其他投资主体积极性。健全供热计量技术体系。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因地制宜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供热计量设备技术要求,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强供热系统节能管理。支持供热管网、热源节能改造,实行供热系统节能管理,制定供热系统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建立节能监督机制。
(五)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能源战略合作。
1.建设区域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基地。
加强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统筹区域内风电、光电、地热、生物质能开发布局和基地建设,完善风电、光电等输配设施,形成可再生能源、低碳能源优先使用和区域一体化消纳机制,夯实雄安新区“零碳”电力保障基础。
完善清洁能源输入系统。统筹区域能源需求,加强国内外能源战略合作,加大区域外清洁能源供应,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扩大山西、内蒙、陕西等地电力输入,加快受电通道建设,优化受电落点布局,保障区域供电安全。协同推进重点气源干线建设,扩大天然气输入规模。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进与蒙古、俄罗斯等国能源合作,打通俄罗斯进口气源通道,建设渤海西岸油气接卸站及储备基地。
强化区域内电源热源建设。着眼增强区域内电源支撑,统筹优化京津冀电源布局,优先在沿海地区建设大容量、高参数清洁煤电支撑电源。合理布局燃气热电,科学推进地热供暖等工程,建设多用途、智能化核小堆示范项目,加快涿州热电等供热项目建设,全面优化热源布局,不断增强雄安新区及京津冀区域城市清洁供热能力。
2.推进区域能源设施一体化。
加强电网一体化建设。以500千伏电网为重点,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环网,协同京津环网、河北环网,构筑一体化坚强主网架。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步伐,推进高可靠性配电网、智能化标准化配电网示范区建设,加快区域电网智能化进程。
推进油气管网互联互通。统筹京津冀油气需求,整体规划油气输配系统,加强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联络通道。
统筹规划建设应急调峰系统。统筹区域电力需求,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适度发展燃气调峰机组,加强网内电源深度调峰能力改造,提高区域电力系统协调性和灵活性。加强原油储备库、油气田地下储气库、港口LNG储备站、城乡应急调峰设施建设,形成联合保供格局。建立京津冀天然气应急保供统一协调机制,提高区域天然气互济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