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50万千瓦

2017-10-11 09:10:58 太阳能发电网
  《河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炉”,提出争取到2020年我省可再生能源新增直接投资达到750亿元。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规划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80万千瓦,总投资约330亿元;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5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热利用面积4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80

  六、 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几乎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生物质能利用过程中会产生包括SO2、NO2、粉尘、非甲烷总烃等少量污染物,垃圾焚烧发电虽然比重较低,但会产生烟尘、HCL、SO2、NOX、重金属颗粒、二噁英等大气污染物,尤其是二噁英毒性较强,需严格监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可再生能源企业的COD、N-NH3等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对较小,通过污水集中处理和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可减少水污染物向地面水环境的排放量,对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沼气发电和地热能源项目用水量较大,新建项目选址时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力,优化用水方案,实现一水多用,降低全厂耗水指标。可通过迁移或者淘汰位于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周边的工业企业,进一步减轻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压力。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多数可再生能源企业生产过程基本不采用地下水,地热利用行业虽采用地下水,但基本并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采取回灌措施后,对地下水总量基本无影响。由于企业不直接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水质无直接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可再生能源行业产生的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沼气工程的沼渣和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飞灰。风电、光伏、垃圾发电等产业将产生少量的危险废物,应加强对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的管理,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增加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以实现集中安全处置,严禁排放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示范区建设和新能源产业基地的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呈现设备大型化、占地集约化的趋势,设备噪声源强度越来越大而厂址用地又逐步压缩,这就造成噪声控制难度加大。随着居民维权意识增强,风电的噪声污染逐渐成为与当地居民矛盾的焦点。应通过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和维持噪声防护距离等方式减小企业运行噪声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5、其他环境影响
  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一些非传统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当地可再生能源行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矛盾问题,包括风电的光影影响、沼气及焚烧发电散发的恶臭,可通过设置防护距离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影响分析
  可再生能源产业空间布局分散,以点为主,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影响较小。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虽然总用地面积较大,但风电大部分为临时用地,后期可以通过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光伏发电则可以利用农业大棚、水面、建筑墙面等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建筑光伏,减轻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
  (2)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分析
  可再生能源产业空间分布以点为主,风电、光伏发电选址时避开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环境敏感区,对植被影响较小,后期可以通过临时用地恢复植被等措施减轻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由于动物具有迁徙能力,工程施工不会导致动物种类和种群数量的减少,工程兴建对陆生动物系统稳定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土地损毁与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新能源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平整土地、修建厂房、开挖基础、机械碾压、挖坡取土、排渣弃土等因素,会破坏项目区原有的地貌和植被,扰动地表结构,损毁土地资源,造成水土流失。占地面积巨大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对水土和生态的影响尤为严重。项目建成后,应及时采取场地绿化、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弃渣清理、土地复垦等措施,尽可能地减轻水土流失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4)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可再生能源开发场地建设会破坏地形地貌景观与地质遗迹,引发地质灾害等。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防治。做好工程建设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地质遗迹加以严格保护,避免或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表4   可再生能源企业影响分析表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坚持环境优先,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
  (1)坚持环境优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遵循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形成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环境保护与能源发展的协调融合。
  (2)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和实施机制,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
  2、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1)按照《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要求,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工作方案落实。
  (2)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立排污口、倾倒垃圾及其它废弃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现有的排污口一律限期关闭。
  (3)位于集聚区内的工业企业,其工业废水应集中治理,在进入集中污水站之前,各企业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汇入城市(镇)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推进中水回用工程。优先采用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作为生产用水,并对全厂用水和排水进行统一平衡和调度,优化用水方案,实现一水多用,提高重复用水率,降低全厂耗水指标。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1)积极开发固体废物再生利用途径,实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
  (2)建立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健全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转移、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实现集中安全处置,严禁排放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理处置。
  4、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减轻环境噪声影响
  (1)噪声防治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隔振基座、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
  (2)在设计总平面布置时,合理规划并尽量利用绿化、建筑物以及周边地形等,以减弱噪声的影响。
  (3)厂界噪声不能达标或对周边居民点有影响的情况下,进一步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5、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提高环境承载力
  (1)合理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严控用地规模,确保企业远离生态红线区。
  (2)结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林等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产业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坚持把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放在第一位,严控开发强度,保护地质环境,打造生态友好产业体系。
  (3)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工作。在厂址平整、基础开挖时采取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防止因建设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损毁。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厂区采取地面硬化和绿化措施,恢复地表植被和土地资源。
  6、加大环保投入,构建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
  (1)加大对企业的环保投入,保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机制。
  (2)完善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合理设置水、大气、噪声常规监测点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点,形成全方位的监测网络。
  (3)健全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对潜在的、突发性的重大环境灾害、地质灾害和生态风险进行动态的评估和预警,将环境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作为环境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4)加强环保科技研究,引导环保技术发展,改善环境质量。
  (5)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划实施中实行环境信息透明制度,鼓励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公众参与,努力营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作者: 来源:河南省能源局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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