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1日,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称将延期回复深交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的问询函,股票复牌时间也再度延期。
深交所要求易事特在11月23日前回复问询,此前一周,易事特已经发布过一次回复延期的公告。
因筹划重大事项,易事特股票于7月12日开市起停牌,11月11日公
应收账款逐年升高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变负数
根据年报的披露,易事特2014年末到2016年末,应收账款分别为9.87亿元、17.44亿元和29.92亿元,呈现逐年增高的态势。
2017年三季度末,易事特的应收账款更是高达39.8亿元,同比增长32.91%。易事特称主要是光伏系统集成业务及高端电源数据中心业务销售增加,以及新能源能源收入的政府补贴部份回款较慢所致。
另外,2014年末到2016年末,易事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22万元、2.21亿元、5.63亿元。
但是今年前三季度则为-3.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0.08%,易事特称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业绩暴增背后显现"正发系" 也是应收账款大户
易事特连年的高增长背后,主要源于其外购分布式发电配套产品的贡献。
2012年,易事特的外购分布式发电配套产品当年贡献收入95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67%,贡献毛利820万元,占比2.65%。2013年至2016年,该产品贡献收入分别为2.28亿元、7.72亿元、23.51亿元、35.9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89%、39.18%、63.85%、68.52%。
而分布式发电产品的销售收入大增,主要源于正发系的金昌振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金昌振新”)、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振发新能源”)的光伏逆变器订单,金昌振新为振发新能源下属企业。
根据2013年年报,易事特前五大客户中,正发系占据其四。第一大客户振发新能源贡献营业收入1.66亿元,第二大客户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振发新能源”)贡献营业收入9968.97万元,第三大客户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简称“中启能能源”)贡献营业收入7359.32万元,第五大客户华源新能源贡献营业收入2559.83万元。
2014年,易事特与正发系的交易继续暴增。2014年半年报显示,正发系的振发新能源、中启能能源分别贡献营业收入2.04亿元、1.16亿元,分别占比25.15%、14.23%,包揽前两名。
但是从2014年年报开始,易事特不再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仅披露2014年末前五大客户合计金额7.32亿元、占比37.19%。
2015年年报中,易事特第一大客户A贡献15.56亿元,占比42.25%,;前五大合计金额22.40亿元,占比60.83%。
2016年,第一大客户A贡献13.71亿元,占比26.13%;前五大合计金额22.97亿元,占比43.79%。
2016年报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情况
虽然背靠“振发系”这类大客户,但由于资金回笼的周期较长,易事特的应收账款额持续高企。2016年末,仅华源新能源的应收账款就达4.50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15.08%。
收购宁波宜则 负债将增长 60.79%
11月11日,易事特发布草案称,拟支付现金购买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和宁波朝昉合计持有的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9亿元。
草案披露,如果交易完成,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将从60.79亿元增长至97.73亿元,增幅 60.79%。易事特的资产负债率从61.39%增至71.03%。
在负债结构上,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由85.60%增长为90.48%,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由14.40%下降至9.52%,主要系交易对价支付义务导致其他应付款增长所致。
若易事特未来经营状况出现波动,资金收回出现困难,则将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确认商誉约20.4亿元 标的业绩承诺存疑
根据草案披露,本次收购易事特确认商誉约20.4亿元,而合并前易事特账面上仅有338万元的商誉,增幅为60245.66%。
如果业绩不达预期,上市公司恐将面临巨额商誉减值风险。宁波宜则承诺,自交割完成当年及之后两个会计年度内,标的资产各年度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亿元、4亿元及4.5亿元。
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如果2017年完成交割,宁波宜则要实现3.5亿元的扣非净利润。但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宁波宜则实现的净利润为3885万元,模拟审计报告中则约为1.15亿元。即使按照模拟审计报告数据,下半年要实现2.35亿元的承诺目标并不容易。
另外,宁波宜则的综合毛利率和净利率呈逐步下降的趋势,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毛利率分别为32.29%、28.78%和16.02%,净利率分别为27.94%、25.64%和12.95%。
收购草案中预测,宁波宜则2017年下半年、2018-2020年的营收增长率分别为147.61%、22.97%、3.14%和6.91%,呈大幅下降趋势,这样的业绩承诺可行性难以令人信服。
重组引来深交所问询
重组方案公布后,深交所就相关事项也发来问询函。问询函首先关注了交易对手宁波朝昉29亿元平价转让宁波宜则股权的原因,是否与上市公司易事特签订了其他协议。
另外,宁波宜则2016 年、2017 年 1-6 月向 REC Solar Pte.Ltd.销售金额分别为 11,907.67 万元和 10,235.40 万元,向其采购金额为 2898.72万元和 6217.02 万元。深交所要求说明标迪公司向同一个公司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要求易事特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宁波宜则前五大客户的最终客户销售情况,并结合应收款项情况,补充披露会计师就标的公司业绩真实性的核查审计程序及明确结论。
问询函中还提到,宁波宜则最近两年一期的净利润为 7048.62 万元、24,865.98 万元和 11,451.76 万元,2017-2019 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3.5亿元,4亿元和4.5亿元,要求易事特说明承诺净利润的可实现性。
另外,交易对手支付业绩补偿的条件为宁波宜则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90%,深交所要求易事特明确说明业绩补偿安排是否充分,是否与本次标的估值匹配,以及为保证后续补偿价款能按约定支付,易事特有无措施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此次深交所也关注了易事特的收购方式,由于目前上市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3.66亿元,而重组支付对价为21.69亿元,要求补充说明易事特为支付现金对价拟采取的筹款措施,并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经营现金流、偿债能力的影响。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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