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已经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已由省政府印发(浙政发〔2017〕39号),浙江省级电力市场设计建设工作已正式启动。按要求,现将审议通过的《浙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电力初期市场投入试运行。
附件2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 9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39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浙江电力市场发展情况做进一步调整。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实现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协商对话、促进信息公开、完善监管监督为保障,搭建规范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规律、确保安全。遵循电力工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电网实际和电源结构特点,正确处理好推进改革和保持稳定的关系,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保障行业平稳发展。
(二)立足浙江、平稳推进。按照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整体部署,立足于浙江电力运行实际和未来电力市场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市场建设、价格机制、规则制定、交易组织等各项工作,确保平稳起步,协调推进。
(三)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落实改革要求,将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中心相对独立运行。同步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强化第三方监督,确保交易机构依据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规范运营。
(四)公开透明、服务优质。交易机构负责发布平台交易信息,组织市场主体发布有关信息,保障市场信息公开透明。搭建公平规范、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确立工作流程和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电力交易服务。
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组织形式
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浙江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不以营利为目的,财务独立核算,对外公开营业,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在省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除交易中心外,浙江省区域内不再设置其它地区级或县级电力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在原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基础上,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形式组建,实行资产所有权与业务管理权分离,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人、财、物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予以保证。浙江初期电力市场投运后,根据市场建设运营情况,合理调整选择交易中心组织形式,以满足市场运营和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的需要。
四、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的职能
结合电力交易工作实际,交易中心应承担下述13项具体职责:
(一)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
负责组织开展电力市场研究,参与编制浙江省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设计电力市场模式和电力交易品种等工作,根据委托编制电力交易相关的各类规则及管理办法,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机制创新。
(二)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
负责组织浙江省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及电力市场服务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负责按照市场规则,受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成员的注册、变更及注销等业务,与市场成员签订入市协议,管理市场成员注册信息和相关档案资料。
(四)市场分析预测
依据浙江省市场供应能力、市场需求情况、输电通道利用等信息,分析未来市场供需,以指导电力交易的开展。
(五)交易组织
按照市场规则,通过浙江电力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完成交易组织准备,发布电力交易公告,接受市场主体的交易申报,出清、发布交易结果。
(六)交易合同管理
配合编制电力交易合同范本,组织签订各类交易合同,开展电力交易合同的汇总和存档,跟踪交易合同执行情况。
(七)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依据各类交易合同,滚动编制交易计划,告知市场成员,并提交调度机构执行,跟踪交易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各类交易合同依据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八)交易结算
根据交易结果和执行情况,出具结算依据。
(九)信息发布
按照市场规则,负责发布平台交易信息,组织市场主体发布有关信息,确保市场信息公开透明。
(十)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
负责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分析和风险评估,当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时,按照规则采取相应的市场干预措施,并及时向政府报告,防控电力市场风险。
(十一)合规管理
负责促进浙江省电力交易行为和业务合规开展,按授权对市场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违反交易规则、扰乱交易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报告。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管理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做好交易中心自身行为的合规自律,配合做好政府部门要求开展的外部审计和业务稽核工作。
(十二)市场服务
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电力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投诉管理等服务,确保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接受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负责其他电力交易相关工作。
此外,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浙江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公司的业务界面
按照“界面清晰、平台运营、便于监管、优质服务”的思路,实现电力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电力交易核心业务均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上,按照市场规则规范透明地开展,实现业务流程化、环节全透明、操作可追溯、数据可查询,便于政府监管。同时,持续提升对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参与交易、信息查询、交易结算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市场服务。交易中心主要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的界面如下:
(一)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交易中心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工作。电网企业应根据注册需要,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传送数据的形式与交易中心进行数据交互,保障市场主体注册按照国家、省级政府有关要求规范、高效开展。
(二)市场分析预测
交易中心的市场分析预测通过平台发布,主要用于指导交易的组织开展;电网企业向交易中心提供安全约束和相关基础数据。
(三)交易组织
交易中心负责市场交易组织,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主体申报形成。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安全校核、交易计划的执行落实。电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在交易组织中,电网企业向交易中心提供输配电价、电网安全约束和检修等信息。
(四)交易合同管理
交易中心负责各类交易合同的管理,参与起草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为市场成员签署合同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合同的汇总归档。电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签署相关交易合同。
(五)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交易中心负责编制市场交易电量计划,并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电力调度机构负责交易计划的落实执行。
(六)交易结算
电网企业向交易中心提供抄表电量和各类计划执行等相关信息,交易中心出具电量电费结算依据。在交易中心出具结算依据的基础上,电网企业为市场主体提供电费结算服务。售电企业与其服务用户的有关用电信息的绑定、调整由电网企业完成,相关信息提供交易中心。
(七)信息发布
交易中心负责按照市场规则做好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主要发布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信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各负其责,按规则规定在交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向交易中心提供相关信息,交易中心配合政府相关部
作者: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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