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仅凭国家能源局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山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业界也无法推测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究竟如何违反了国家政策以及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
日前(3月27日),“国家能源局一纸通知,暂停了光伏领跑者(第三批)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的企业竞争优选等工作,并对该基地3月24日公式内容不予认可”一事,在光伏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根据这份题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山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做出如上决定的原因是“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未按国家政策以及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企业竞争优选工作。”
之所以这一事件会在光伏业界引起轩然大波,究其原因“每年领跑者建设规模在全年光伏地面电站指标中都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使其成为了光伏业的兵家必争之地。”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企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而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究竟如何违反了国家政策以及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
据《证券日报》记者多方采访,业内普遍猜测原因可能是,“没有按照优选规则计算的得分顺序公式中标名单”;其二,“投资者多以超低价中标,对制造业可能形成压力。”
“领跑者”成兵家必争 所谓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和基地建设,是一项国家能源局从2015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领跑者”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领跑者”计划和基地建设的目的是以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下降为目的,通过市场支持和试验示范,以点带面,加速技术成果向市场应用转化,以及落后技术、产能淘汰,实现2020年光伏发电用电侧平价上网目标。
细究其中,在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项下,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又包括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其中应用领跑基地通过为已实现批量制造且在市场上处于技术领先水平的光伏产品提供市场支持,以加速市场应用推广、整体产业水平提升和发电成本下降,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技术领跑基地通过给光伏制造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可推广应用但尚未批量制造的前沿技术和突破性技术产品提供试验示范和依托工程,以加速科技研发成果应用转化,带动和引领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
之所以说“每年领跑者建设规模在全年光伏地面电站指标中都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以2017年我国新增地面光伏电站装机33.62GW为例,8GW的领跑者基地规模,约占当年新增地面光伏电站装机的24%。
事实上,伴随光伏开发进程,优质的地面电站资源将越来越少,而相对于此,每年领跑者基地的开发规模确是固定的。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每期领跑基地控制规模为8GW,其中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规模分别不超过6.5GW和1.5GW。基于此,甚至业内有一种声音认为,未来光伏“领跑者”基地将成为集中式光伏项目(大型地面电站)的主要形式。
除了占比大,资源优质,使得领跑者基地成为了光伏企业“兵家必争”之外,上述光伏企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领跑者基地备受追捧的另一原因是,其非技术成本要比一般的光伏项目开发低很多,“基于地方政府的承诺与支持,领跑者基地在土地、开发、并网甚至包括融资等方面,都具有相对较低的成本,并且补贴也不会遭到拖欠”
作者:于 南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