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太阳能路灯半数不亮部分惠民工程存监管盲区

2018-04-07 21:05:01 太阳能发电网
专家建议,应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太阳能路灯系列质量标准,选择推广优质节能产品,推出合理的行业指导性价格,强化推进专业机构竣工验收及接管审核。只有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落实监管责任,新兴惠民项目权钱交易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1月23日,湘西州纪委工作人员核查保靖县比耳镇比耳村路灯整改情况。《瞭望》新闻周刊图

【“问题路灯”重新亮了】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获悉,通过开展“光明行动”,以及在湖南各级纪委、监察委强力查办案件和群众踊跃检举的震慑下,一些公职人员坐不住了,他们带着成捆的现金,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湘西州纪委一位办案人员说,春节前,湘西州一名正处级干部一大早就怀揣着10万元现金走进州纪委大门,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不久,这名干部的副手也带着7万元来痛哭流涕地交代;随后,一名副局长、一名副县长等也相继主动交代问题……

今年1月3日,本刊记者在花垣县监察委采访时,正巧遇到一名基层干部带着50余万元现金前来交代自己多年来在负责当地农村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热水器发包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太煎熬了!我看到纪委发布的通告上说,如果主动交代问题,作出深刻检讨,会视情节轻重依纪从轻或减轻处分。”这名基层干部哭着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所以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早日向组织坦白。

据了解,目前,湘西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已受理三十余人主动交代,其中包括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工程承包商,退缴违纪违规资金数百万元。湘西州纪委、监察委在接受“自首”的同时,整合州县市审计、质监、工商等部门力量,逐村开展的查处工作也在不断取得突破:

保靖县扶贫办给某村安排的20万元路灯项目资金,有11万元被虚报冒领;

花垣县一部门4名干部集体私分能源项目“回扣”资金110万元;

永顺县灵溪镇一个村合同安装路灯数为180盏,实际只安54盏;

龙山县一个职能部门将一个200万元的路灯项目分成186万元、14万元两个项目发包,逃避公开招标……已约谈400多人,立案查办数十人。

前期那些“做了手脚”的工程承包商有的在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下整改,有的迫于外界压力悄悄自行整改,少装的补上,质量差的换掉。截至3月初,湘西全州约3200盏“问题路灯”重新亮了起来,农村太阳能路灯亮起来的比例达到99.8%。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元宵节时走进大哨村看到,晚上7点,村里一度“失明”的56盏太阳能路灯全都亮了起来,把村道、井台、文体广场照得亮堂堂的。

“我们之前反映了好多次,也没有人来修。多亏了这次纪委来查灯,我们再也不用摸黑走夜路了。”一位村民说。

湘西州纪委、监察委有关人士表示,目前,集中治理行动第一步“亮起来”已初步完成。接下来要督促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实现“亮得好”,按照合同规定整改到位“亮下去”,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亮在心”,通过查处腐败点亮群众心中的明灯。



作者: 苏晓洲 张玉洁 来源:《瞭望》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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