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公益诉讼: “弃风弃光”被索赔3亿,宁夏电网:做不到全额收购

2018-04-12 11:16:34 太阳能发电网
起诉一年半后,环保组织状告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下称宁夏电力)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即将开庭。这是一场公益诉讼。宁夏电力因为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其省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进行全额收购,于2016年8月被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全额收购外,还应承担此前因“弃风弃光”(注:指因电网无法消纳等各种原因导致的风电、光电停机现

利益“障碍”

“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发展的规律,不能突破现有电网发展的规律去指责说‘因为有这么多弃风和弃光,所以是电网公司的责任。’” 新能源电力与低碳发展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智库)副主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说。

4月3日,针对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袁家海向澎湃新闻表示,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弃风弃光”的问题很难,西北地区的弃风问题,肯定有电网公司的问题,但也有规划的问题,且规划问题是首要的。

袁家海认为:“‘风电三峡’是甘肃提出来的概念,从客观规律来看,把风电当作水电一样来规划,建设那么大一个项目,即便有风电输出的通道,也不一定能消纳得了。” 袁家海说,公益组织代表公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与电力公司打官司,本身是个进步,结果也值得期待。

“弃风弃光”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现有电力体制与新型能源类型之间不匹配,本质上是利益协调机制问题。

澎湃新闻曾报道,在现有电力体制下,火电因为每年有政府下达的计划电量,形成了事实上的优先发电权,挤占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空间。而“弃风弃光”损失的电量由燃煤发电补偿,导致了二氧化碳排放污染,同时带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和粉尘的侵害。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罗国亮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的难点在于长期以来的“地方割据”,“比如西北地区要发展(可再生能源),湖南也要发展,西北建设一条高压线把电输送过去,湖南说可以呀,但我不接纳你这么多,所以省份之间在打架。”

罗国亮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减少“政府之手”,通过“市场之手”进行现货交易,通过共享发展打通省份之间的利益“障碍”,并且通过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来倒逼电力体制改革。

“能否解决好‘弃风弃光’问题,是电改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电改成败的标志之一。电力体制改革不仅应该以降低电价为目标,而且应该以生态优先,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为目标。”

原标题:巨额赔偿!做不到“全额收购” 宁夏电网“弃风弃光”被索赔3个亿



作者:刁凡超 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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