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丽江年产6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公司拟在丽江市华坪县华坪工业园注册成立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二期项目。
3、投资概算:二期项目总投资预计3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预计20亿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项目公司主要负责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厂区装修和机电安装等。
4、建设周期:二期项目计划于2018年至2019年投建(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公司租赁甲方厂房等基础设施,租赁期满后,项目公司对租赁资产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2、甲方为本项目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支持积极协调供电单位支持,确保项目供电需求。
3、项目公司为二期项目投入的资金由公司和项目公司依据项目实施进度自行筹措。
(三)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由违约方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第三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
经甲乙双方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其他
1、发生不可抗力时,受影响方应立即以可获得的有效方式通知相对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受影响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其最大努力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少可能给相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3、若受影响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不对此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与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二期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关于单晶硅片业务三年(2018-2020)战略规划》,该项投资有利于进一步为高效单晶产品市场供给提供充足的产能保障,也有利于公司借助丽江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单晶市场份额。鉴于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尚未确定,目前无法测算该项投资对公司2018年业绩的影响,公司将在召开董事会时对该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测算。本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
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鉴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
原文来源: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