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显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好于预期,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但19个约束性指标中,3个指标完成情况与全年目标存在差距,分别是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这3个指标都集中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
完成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根据“十三五”规划要求,上述3个指标“十三五”期间应累计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3.3个百分点以上和4个百分点以上,至15%、80%以上和70%以上。“十三五”前两年分别提高了1.7个、1.3个和1.9个百分点,步伐稍显缓慢。
这3个指标与建设美丽中国关系密切,后两个指标更是与公众感受息息相关。为什么完成情况不理想,接下来如何改进?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推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落地
要公平、科学、有效分配配额指标,加强监管、评估
2017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13.7%,低于全年目标0.6个百分点。一次能源,又叫天然能源,是从自然界获得、直接利用的能源,如原煤、原油、水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是重要的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能有效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占比为60.4%。”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说,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调整速度取决于能源需求增长速度,较低的能源需求增长将有益于能源结构调整。
林伯强解释,当能源需求增速快时,由于资源禀赋和满足能源需求的迫切性,只能大量使用煤炭。“2017年,在工业回升带动下,我国能源需求回暖,火电发电量大幅增长,在这种背景下,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就相对较难。”
如何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林伯强建议,加大力度发展清洁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措施尽快落地。
国家能源局近日公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省(区、市)2018年、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业内一致认为,这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的重要举措。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要取得成功,一是配额指标分配尽可能公平、科学、有效,不能一刀切;二是执行过程中,要加强监管;三是每年要有验收和评估。”林伯强表示,确保配额制尽快落地实施,将有效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促进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