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促光伏消纳 保障补贴按时发放

2018-04-19 10:07:31 太阳能发电网
2017年,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成绩虽然十分亮眼,但是部分地区弃光限电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光伏非技术成本居高不下,补贴拖欠缺口越来越大,不仅影响光伏平价上网进程,而且还将制约光伏高质量发展。基于此,国家能源局在近日发布的《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中指出,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清洁能

保障光伏补贴按时发放

近几年来,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主要是采取“标杆电价+财政补贴”的方式,政策效果也确实可观。以光伏为例,在补贴政策拉动下,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连续5年居于世界第一。

经过最近几年的大发展,光伏发电成本得到大幅降低,截至去年底,光伏发电系统投资成本降至5元/瓦左右,度电成本降至0.5~0.7元/千瓦时。即使如此,和火电相比,光伏发电成本依然较高,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补贴不可或缺。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补贴资金来源于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0.019元/千瓦时,随电费收取。但是随着光伏装机规模的不断增长,补贴资金缺口却在持续扩大。据相关机构统计,截至去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达到1000亿元。

“补贴缺口不断扩大,不利于光伏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缺口之所以越来越大,主要原因就是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应收尽收的难度较大。目前实际征收仅85%左右,其中的缺口主要是自备电厂未足额缴纳电价附加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自备电厂自2016年起欠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的,应于3年内缴清,那么自备电厂至少需要补缴两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基金,约250亿元。这对弥补补贴缺口将是一大利好。

国家能源局还表示,将推动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征收力度,明确地方的主体责任,调动地方积极性。特别是对新疆、甘肃等自备电厂较多的省份,将会加大这些地方电价附加征收力度。

彭澎对记者说,国家能源局加强对电费结算与补贴支付的监管,不仅有助于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基金的征收,而且还能加快光伏补贴发放速度,推动光伏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杨鲲鹏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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