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与优先权并举,管理层优化可再生能源存量市场

2018-04-27 08:12:43 太阳能发电网
自此,三年前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关于“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的’三个优先权’”的实施路径,似乎也日渐清晰起来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文:吴军杰


相隔一日,紧随“严控”新增规模的重磅消息之后,国家能源局再发《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经营负担。
由此,国家能源局2018年的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脉络,逐渐清晰。
简单来看可归纳为,多管齐下,控制增量市场速度,改善存量市场环境。
而从更高的层面来看,近两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诸多政策,可谓环环相扣,均指向了清洁能源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制度的落实。同时,也间接促进了消费优先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实现。
自此,三年前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关于“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的’三个优先权’”的实施路径,似乎也日渐清晰起来。
是时,梁志鹏表示,可再生能源发展只有发电优先权是不够的,必须在规划阶段树立优先发展权,在能源消费中确立消费优先权。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发展优先已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但与此同时,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的快速扩大,加之电力普遍过剩,矛盾和问题也日渐突出。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限电限发和补贴拖欠。
甚至有能源专家认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第一难题就是限电,补贴问题尚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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