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产业协同提升综合实力
作为本次重组的重要内容之一,两集团的核心上市公司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将以各自持有的部分火电企业股权及资产出资,共同组建一家合资公司,进行火电资产整合,逐步消除同业竞争。
按照合资公司组建方案,国电电力以其持有的19家火电公司股权和3家火电分支机构,中国神华以其持有的15家火电公司股权和3家火电分支机构,共同组建一家合资公司。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国电电力对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7.47%,中国神华持股比例为42.53%。
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产业特色突出,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合资公司的组建,符合双方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是煤电协同效应有效发挥。本次重组有利于缓解长期以来的煤电矛盾,充分发挥煤电协同优势,提高国电电力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有利于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技术融合和管理协同,避免重复投资,降低产能过剩风险。
二是市场竞争优势更加明显。重组完成后,国电电力装机规模大幅提升,控股装机容量将超过8000万千瓦,增幅超过50%;高参数大容量火电机组占比进一步增大,10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火电装机的比例增至27.36%,在竞争性的电力市场上更具成本和规模优势;区域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本次重组中国神华标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浙江、安徽、江苏等地,将进一步提高国电电力在上述区域电力市场的占有率,市场竞争优势更加明显。
三是资本实力显著增强。重组完成后,国电电力总资产超过3600亿元,增幅超过为30%;净资产超过1100亿元,涨幅近50%;资产负债率降至68%左右,下降近5个百分点。国电电力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本运作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常规能源整合空间较大。国家能源集团承诺,将国电电力作为其常规能源发电业务整合平台,并根据资产状况和资本市场认可度,在集团合并完成5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国电电力择机收购相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