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争议
除了并购动机外,估值同样备受关注。
此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约为25亿元,评估增值17.48亿元,增值率高达232.64%。尤其是2016年8月,金益华嘉曾以3亿元取得标的公司13.49%股权,由此推算标的公司当时估值为22.24亿元,而在2017年11月,则因为中盛光电未完成有关业绩承诺,其大股东泰通工业更将自己所持公司股份约902.85万股无偿转让给金益华嘉,作为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所作出的股份补偿。那么在中盛光电2016年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作价反而比2016年增长2.76亿元,其合理性被质疑。
“要注意到此次收购几乎都是采用股权收购而非现金收购,这种双方在利益上的股权绑定模式,与此前金益华嘉的现金出资是有较大的区别的。另外,考虑到两次估值的时间差异,以及中盛光电近两年的快速发展情况,本次上市公司对中盛光电的估值是合理的。”5月2日,北京一家资深投行保荐代表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嘉泽新能的停牌收购时间对上市公司而言是有利的,也更大程度上保护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嘉泽新能于2017年7月20日以1.26元/股的发行价挂牌上市,作为新股股价一路飙涨,经历16个连续涨停之后,最高涨至13.78元/股,目前依然高位运行。
按照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定价规则,嘉泽新能停牌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以及1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分别为8.81元/股、10.36元/股、10.36元/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则此次发行价格约为7.93元/股。按此计算,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22.44亿元,总计发行股份数为2.83亿股。
中盛光电也为这25亿的估值做出了更高的业绩承诺,其承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预测净利润分别约为2.1亿元、2.8亿元、3.7亿元,三年累计净利润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