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辅助服务季度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7〕222号)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对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报来的2017年四季度电力辅助服务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电力辅助服务基本情况2017年四季度,全国除西藏、蒙西地
(二)各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来源情况
各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主要来源于发电机组分摊费用,在其他费用来源上略有差异。华东区域的一部分费用来自网外跨区水电分摊落地省份的电力辅助服务费用;东北区域调峰交易结果纳入补偿分摊统计;西北、华北、华东和东北区域四季度没有新机并网,无新机差额款项。
(三)华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四)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五)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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