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辅助服务季度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7〕222号)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对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报来的2017年四季度电力辅助服务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电力辅助服务基本情况2017年四季度,全国除西藏、蒙西地
(六)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图10华东区域分省(市、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分项费用情况
(七)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图11华中区域分省(市)辅助服务补偿分项费用情况
(八)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图12南方区域分省(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分项费用情况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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