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收入差距,其实有两个,一个是地区间差距,各个省之间发展不均衡,这个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来调节。另外一个是人均收入的差距。
2017年的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现了这样一个趋势,平均数增长了9%,而中位数只增长了7.3%,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2017年前50%的中国人收入增长比后50%的中国人更快,这个就不太和谐了。而在2016年,平均数和中位数的增长,一个是8.4%,一个是8.3%,两者都差不多。
所以在总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里面,关于收入的部分,全部是调节收入差距的。
1. 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这个是提高老人收入,我国城市老人养老金普遍2000元左右,农村老人普遍七八十元左右,简单的说,就是多给老人钱。
2. 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还是要继续上调,也即是说,多给底层发钱。
最低工资虽然每次提高就是一两百元人民币,国内很多工厂给的底薪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根据底薪算加班费,底薪随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加班费之类也随之提高了,一年就能多出几千元收入。
3.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
实际上是鼓励干部和职员到穷地方工作,提高艰苦地区工资水平,也就是多给艰苦地区的单位发钱。
4.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
这一条也很清楚,给中产降低负担,刺激消费。多给“底部中产”钱,多给生病的人钱,多给养孩子的人钱。所谓底部中产,是指收入超过起征点不多的人群,起征点提高可以全部免掉他们的个税,给其减负,提高其消费能力。
为什么呢?
2013年全国收了6531亿元个税,而到2017年全国收了11966亿元个税,从2013~2017年,四年时间内几乎翻了一倍,增长83.2%。而同期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4200元,2017年中位数为33834元,四年增长39.8%。
一个增长大约40%,一个增长了大约80%,也就是说过去的四年,我国个税缴纳金额增速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一倍。这说明一个问题:缴纳个税的人越来越多了,而这些新晋纳税群体其实主要是作为“底部中产”的工薪阶层。
所以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很好的减轻工薪族负担,提高潜在消费能力。
5. 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这条具体什么措施没有说,但是实际上导向是很明确的。
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类收入为工资、经营性收入(例如农家乐,路边的商店个体户)、财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也就是养老金为主)。以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省为例,2017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03.29元,实际增长7.3%,其中人均财产净收入3602.02元,比上年增长16.3%。这个财产性收入增幅居四大类收入首位,增速是最快的。
什么是财产性收入呢?对城镇居民而言主要是房租、储蓄性保险收益、红利、利息收入。2017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077.21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及自有住房虚拟租金收入增长18.6%。
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增长最快的部分是财产性收入,而财产性收入收入增长最快的部分是房租上涨,这就有点尴尬了......
总体来说,租房子的是收入较低的一方,出租房子的是收入较高的一方,这个房租过快增长,是拉大了收入差距。
所以我们政府工作报告里面说了,要鼓励老百姓通过劳动增加收入,也就是多在经营和工资两项上下功夫,转移性收入(养老金)国家会安排增加养老金,老百姓不用管。
而财产性收入国家则不说鼓励增收了,当然,财产性收入农村居民还是可以鼓励增加的,因为实在太低了,连广东农村人均一年也就400多元。2017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14.81元,增长13.4%。
没有说鼓励财产性收入增长,还有个原因,就是目前市场各种理财产品泛滥,尤其是各种宝和P2P投资渠道,全国各地各种借贷跑路事件不断发生,个人投资上当受骗案件多发。很多人为了追求10%的利息,把大笔的钱投进去,其实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增长,这个金融乱象和风险是需要下手治理的。
财产性收入增长其实是好事,但是太快又是坏事,毕竟一个社会的财富还是主要靠劳动来创造的。
2018年政府工作里面关于收入这五条,全部都是缩小收入差距的举措。实际上除了这五条,另外还有一个房地产税正在立法。
这个房地产税,其实更多也是调节税,主要用于调节收入差距,按照普遍的预计,主要向多套房的富人征收,而普通人基本会在豁免范围以内。说白了还是调节贫富差距为主。
五条方法和房地产税,全部是聚焦缩小收入差距,可以促进中国经济实现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