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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贯彻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8-06-16 19:56:11
太阳能发电网
6月15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凡纳入2017年及以前财政补贴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在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投运的,可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
6月15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凡纳入2017年及以前财政补贴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在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投运的,可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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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能源杂志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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