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核销破产。如果现在130万亿企业债务中有5%是必须破产关闭的企业造成的,那就该有6万多亿的坏账核销。这对企业来说是破产关闭,对银行来说是坏账核销,宏观上说是债务减免。
二是收购重组。这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没有破产,但是会有一些债务豁免。
比如,2000年前后的国有企业改革,实施了1.3万亿元的债转股、债务剥离,当时的债转股重组中,对活下来的企业约减免了五千多亿的债务。如果现在我国130万亿企业债务有10%需要通过债转股收购兼并等资产管理手段重组的,那也会有6万多亿元债务减免。
三是提高股权融资比重。如果全社会融资中股权融资比例提高到50%,那么一年就增加8万亿、10万亿的股权,这样企业债务三五年相当于会减少三四十万亿,一年十万亿的话,三年里面就是三十万亿。
四是调整物价指数。通货膨胀是客观存在的,就算每年保持2%-3%的增长,五年也有10个点的债务会被稀释掉。如果完全变成紧缩,那么资金链会出问题的。
五是平稳调控M2增长率。每年M2增长率应该约等于当年GDP增长率加上通货膨胀率。如果GDP是6.5%,通货膨胀率2.5%,加在一起是9%,再加一个平减系数。在通胀时期平减系数逆周期调控减1个点,通缩时期加1个点。
总之,这一方面要平稳,既不能像前几年15%、16%的增长率,也不能为去杠杆骤然把增长率降到5%、6%。
关于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防范和去杠杆
一般来说,金融企业的创新可分为三类:
一是因经济发展需要、围绕实体经济的问题导向而出现的业务模式创新,比如近几年因互联网发展而出现并纳入监管部门牌照管理的第三方支付、网信银行、消费金融等业务模式。
二是因技术进步、金融科技发展而形成的服务方式创新,比如手机上大量使用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方式创新。
三是为追求利润、提高杠杆而进行的金融产品创新。
在金融监管中,最需要防范的就是金融产品创新,因为它往往是通过多种金融产品和工具叠加,抬高杠杆,以获取丰厚利润的代名词。
银行、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企业按牌照功能各管各的与企业做业务是一种常规,但是如果一个金融企业将多种牌照的通道业务叠加、嵌套成一个出口与企业形成融资、投资的接口关系,往往就是产品创新。
通常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影子银行的资管业务包含着大量的这类产品创新。影子银行的基本运行方式就是从短期的资金市场获得融资,然后投资到期限较长、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中。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表外理财业务或同业拆借市场转移到影子银行,成为这些金融产品的基础资产。
在这个过程中,影子银行的高杠杆性放大了金融风险、不透明性产生了金融风险、与商业银行的关联性传递了金融风险。
因此,金融产品创新与金融业特别是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影子银行、资管业务是相伴相生的关系,但任何金融工具的使用都需要把握一个“度”。
从横向看,我国形成了银行、债券、保险、小贷、保理、担保以及私募股权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基金等十七八个金融品种、业务、牌照。
从纵向看,一般来说,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设计的任何金融产品在吸收资金和投放资金时往往采用高息揽储、刚性兑付、资金池、期限错配、多通道叠加、多抽屉协议嵌套“六种组合器”。
比如为了吸引资金而大量使用高息理财和高息揽储的高回报诱惑、为了增加信用给与投资者刚性兑付的印象、为了沉淀资金建立资金池等、为了提高资金投放效益则大量使用期限错配、多抽屉嵌套、多通道叠加等手段,这六种手段事实上会使金融系统杠杆累积、透明度降低,在顺周期时产品效益大幅叠加增长,在逆周期时产品亏损也是大幅叠加增长。
总之,在影子银行的理财业务、资管业务开展过程中,横坐标上武器库中有“十八般武器”,纵坐标上连接工具有“六种组合器”。
当“十八般武器”与“六种组合器”以不同的组合形式结合在一起,就是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如果组合得好,信用、杠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边界内,既表现为合理的杠杆比,又表现为有信用,那就是成功的创新。如果组合的不好,就是伪创新、乱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