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大浪淘沙 光伏企业如何向死而生?

2018-07-04 11:14:03 太阳能发电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力度,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的补贴强度,推进市场化交易。《通知》一出,立即在光伏行业引起巨大的反响
为此,《通知》明确提出,一是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二是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地方加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力度;三是严禁不公平竞争和限价竞争,并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优选条件;四是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同时,《通知》还提出对新建普通光伏电站全部通过竞争性招标形成上网电价,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去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呈高速发展态势,存在不少风险,需要通过价格杠杆发挥调控作用。不过,上述负责人表示,已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补贴范围的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的,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此外,国家能源局组织招标的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项目上网电价政策也保持不变。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决定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我国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成本快速下降,普通光伏电站继续实行标杆电价管理,难以适应市场需要。二是《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对于多个业主竞争同一项目的,要通过市场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通知》明确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上网电价自然也要通过招标形成。


降低光伏发电补贴强度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本次光伏发电价格调整可以概括为“两下调一不变”。所谓“两下调”,指的是下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各0.05元、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0.05元;所谓“一不变”,指的是维持光伏扶贫项目电价不变。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组织的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结果看,招标电价已大幅低于同类资源区标杆电价水平。为及时合理反映光伏发电建设成本下降情况,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即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


同时,上述负责人还解释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下调的原因和具体执行方案。去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17年新增装机近20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3.6倍;今年1-4月,新增装机近900万千瓦,同比增长约1.8倍。考虑上述因素,并根据建设成本下降情况,决定适当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即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降低0.05元,补贴标准由每千瓦时0.37元调整为0.32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普通电站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为积极支持光伏扶贫,维持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不变,即一类资源区每千瓦时0.65元、二类资源区0.75元、三类资源区0.85元,以更好地保障贫困户收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保障光伏发电消纳;二是抓紧出台《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是推进市场化交易,在试点基础上,出台鼓励光伏发电与用户直接交易的支持政策,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继续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等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作者:毕淑娟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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