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力度,简化补贴申报及发放流程
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缺口情况,加大征收力度,尽快补足拖欠的光伏补贴资金。进一步优化报送、审批流程,缩短申报补贴目录的审批周期;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支付流程,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负担
建议各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土地使用收费标准,减免相关税费,做好信息公开,制止、纠正不合理收费,降低运营成本,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负担。各地方政府应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支持企业正常的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光伏建设开发和运营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
建议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机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加快省内电网及外送通道建设,缓解光伏弃光限电现象,加大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力度,推进我国能源低碳转型。
(四)加大对智能微电网、储能系统的政策扶持
建议在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基地配置储能电站,实现储能系统与新能源的协调优化运行,支持建设多应用场景下的智能微电网系统和分布式储能项目,逐步改变对单一新能源形式的补贴政策,转向对能源网络及系统的扶持,提升企业盈利空间,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率。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督促陕、宁、青三省(区)相关电网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不断规范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营秩序,加大常态化监管工作力度,密切跟踪有关工作动态,及时发现新问题,促进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