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17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驶上了高速路,2018年则是实现了对集中式光伏的“弯道超车”。
2018年第一季度,国内新增地面光伏电站197万千瓦,同比下降64%;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768.5万千瓦,同比增长217%。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并达到后者的3.8倍。
作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分布式光伏正在以多样化的应用模式抢占市场。工商业侧、户用侧、村级扶贫、微电网等消费场景为分布式光伏勾勒出广阔的市场空间,并带动了相关制造、设计、安装、运维等在内的全产业链发展。
即使是“5·31新政”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但市场反应依旧热情。2018年第三季度,我国光伏电站新增装机1740万千瓦,同比减少37%;分布式光伏新增1714万千瓦,同比增长12%,几乎同集中式光伏并驾齐驱;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已达4680万千瓦。这个数值正逐渐逼近“十三五”规划的“2020年分布式光伏装机6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
由于分布式光伏准入门槛相对偏低,众多企业争相进入,热闹背后难掩融资艰难、质量参差不齐、运维水平偏低等问题。
建设有速度,发展求质量。分布式光伏的明天依然光明,前路还需脚步坚实。
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日益规范
3月36日,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从2013年安徽省率先在金寨县进行光伏扶贫试点至今,光伏扶贫从无到有,发展历程尚不足5年。积累经验,总结教训,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探索的基础上,光伏扶贫的政策管理体系日臻规范。
《办法》明确提出,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一光了之”、“一哄而上”不可取。日益完善的政策在保障扶贫电站的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通过电站收益最大程度惠及贫困户。
诚然,资金来源的严格规定也让一些原本获得建设指标的贫困县捉襟见肘,工程建设推进困难。但阵痛不可避免,脱贫攻坚依旧任重道远。
放眼全国832个贫困县,其中451个县的年均有效光照时间超过1100小时,具备发展光伏发电的先天条件。光伏扶贫作为国家“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正在借助阳光的能量驱散贫困的阴霾。在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和保障农村能源供应方面,光伏扶贫收效卓著。
光伏企业转型升级:开启光伏应用新格局
近几年,我国光伏产业经过飞速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瞩目成就,但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波动性较大,导致利用率偏低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要想可持续发展,光伏产业不能只靠自己做大做强,需借助储能的力量克服难题,实现转型升级。
作为政策主导型行业,相关政策的出台对于市场的影响较大,如“5·31新政”出台后,对光伏为单一主业的企业来说,冲击相对较强,而拓展业务领域,或形成双主业发展格局,无疑是光伏企业的可选自救之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协鑫、天合光能、东方日升、阳光电源等近40家光伏企业布局储能业务,并且其中不少企业更是在“5·31新政”出台后加码进军。加之2018年7月2日《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出台,肯定峰谷电价差商业模式,电网侧储能发展呈现如火如荼之势,使得储能成为光伏企业的跨界首选。
此外,“5·31新政”后,也有不少光伏企业正加速转战分散式风电领域。分布式光伏常见的“渔光互补”应用场景,可同分散式风电相结合,发展成“风光渔互补”。
开启应用新格局,无疑将为光伏企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