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报告》

2019-04-24 18:16:10 太阳能发电网
今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报告》,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准入监管,以许可制度促进电力建设市场营商环境优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


  (二)承装(修、试)企业


  1. 关联承装(修、试)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问题


  典型问题5


  ■延边延吉供电分公司关联企业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在承揽龙井中机能源光伏66kV送出工程时,将组塔、架线等主体工程违规分包给四川省南充市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平供电公司关联企业四平电力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在承揽吉林四平庆达光伏220kV送出工程后,将工程肢解分包给四平市程装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及四平吉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供电公司关联企业湖南星电建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承揽的220kV威天II线026#-032#杆迁及110kV证通专变线路工程(除采购设备材料外),以劳务分包名义转包给湖南省湘乡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佛山供电局关联企业广东易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接的爱心精机(佛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配电房增容工程全部转包给中美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2.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典型问题6


  ■安徽巢湖市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市中旱建筑工程公司无证从事焦姥路段高低压杆线入地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山西榆次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无证承揽晋中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的5项高压用户接入电网工程。


  ■唐山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所持许可证等级为“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该公司超越许可范围承揽了国网冀北唐山供电公司220kV车轴山变电站3号主变大修、220kV吕家坨等变电站变压器母线绝缘大修等工程。


  3.涂改、伪造许可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典型问题7


  ■北京东兴建设有限公司涂改许可证有效期,承揽了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胡家园小区19楼锅炉房新建315kVA箱变工程;天津市高网电力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涂改许可证有效期,从静海、武清供电公司承揽16项电力工程项目。


  ■陕西瀚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伪造许可证,以直接投标和分包等形式从内蒙古电力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和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了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第二批10kV及以下等工程;新疆塔城地区天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伪造许可证,于2017年至2018年在塔城地区承揽了27项10kV用户业扩工程;新疆振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伪造许可证,于2018年3月承揽了疏勒县新奥物流信息服务部10kV配电工程。


  4.以出租、出借许可证方式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典型问题8


  ■广西国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设立分公司的方式出借其持有的许可证给自然人黄某某在广西北海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北京中电华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许可证给自然人杨某某承揽了琅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10kV配电工程、苏滁公交停保场10-0.4kV配电工程、菱东家园二期配电及土建排管工程等项目。


  三、监管意见


  (一)处理措施

  1.国家能源局及各有关监管机构将依法对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的存在违反许可制度行为的承装(修、试)企业(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对需要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将一律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2.针对电网企业存在的限制市场公平开放、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不到位等重点问题,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结合近几年许可监管工作情况,对有关电网企业开展监管约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


  3.根据国家能源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探索运用信用监管方式,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或被予以行政处罚的相关单位(个人)依法采取列入能源行业信用“重点关注名单”直至“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新型监管方式。


  (二)监管要求


  1.针对本次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重点问题,相关问题企业应配合监管机构认真开展并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梳理排查类似问题隐患,确保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电网企业要重点围绕打破市场“隐形”壁垒,保障符合许可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电网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权利,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电网建设市场公平开放程度;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合理提高投标资质等级、类别或设置合格分包商名录等方式限制潜在投标人公平进入市场的权利;不得允许无证或者超越许可证等级类别范围的企业承揽各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并持续加强对所属关联承装(修、试)企业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及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3.承装(修、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依法取得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严禁涂改、伪造许可证(含许可证复印件),严禁出租、出借及挂靠、借用许可证违法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活动的管理力度,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电力建设工程。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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