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浙江省温岭市政府就G15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据初步调查,6月13日下午,牌照为浙CM9535的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由宁波开往温州,行驶在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时发生了爆炸。
截至6月15日7时许,共造成20人死亡。各医院在全力救治伤员,其中伤势较重人员24人,生命体征平稳。现场大规模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后续搜救及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一辆装载量约为20吨的液化石油气(简称LPG)槽罐车为什么会发生爆炸?爆炸时为何会引发如此巨大的危害?
▎液化石油气被列为“易燃气体”第一名
液化石油气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并伴有少量的丙烯和丁烯等。通常会加入一种强烈的气味剂乙硫醇,这样,一旦泄漏会很容易被发觉。
今年6月初,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液化石油气被列为“易燃气体”第一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液化石油气产量4135.7万吨,同比增长8.8%;表观消费量为6069万吨,较2018年同比增长8.6%。
中国液化石油气的消费需求主要分为燃料和化工。其中,燃料比重占总消费的53%,化工占47%。
液化石油气自燃点约为430-460摄氏度,低于天然气650摄氏度的自燃点。液化石油气燃烧的火焰可达1.8万摄氏度以上,爆炸速度在2000-3000米/秒。
数据显示,1公斤液化石油气的热值约为46100千焦,1公斤TNT炸药的爆炸能量约为4200千焦。因此,1公斤液化石油气完全燃烧的热量约等于10公斤TNT炸药的能量。而一颗手雷含有约50克TNT炸药,也就是说,一只家庭常用的满罐煤气罐,爆炸热量相当于3000颗手雷,足以炸毁两层楼房。
▎ 液化石油气泄漏变成气态,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
液化石油气的运输方式包括管道运输、铁路和汽车槽车运输、轮船运输,在北方地区,大部分为槽车运输。
槽罐车是一个封闭的罐体,为了分散液体对罐壁的压力,罐体一般为圆柱体;考虑到各类油品热胀冷缩的情况,不能装满。装载液化石油气的罐体有效容积一般是在50—60立方米之间,满载系数约为90%。罐体上部有安全阀,正常情况下,罐体是封闭的。
一般而言,一辆普通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可装载10吨液化石油气,其爆炸产生的全部能量相当于100吨TNT,相当一个小型原子弹的威力。为了安全考虑,一般罐车需要预留15%的容量。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陈奎孚表示,能量并不等同于威力,TNT炸药爆炸反应的时间一般为十万分之一秒,能在极短时间内产生巨大的压力和冲击波;而液化石油气爆炸反应时间约为数百分之一秒至数十分之一秒,产生的压力一般为几十大气压。因此,相同质量的液化石油气爆炸产生的威力小于TNT炸药。
但是此次爆炸为何威力如此巨大?陈奎孚分析说,储存液化石油气的槽罐有15个大气压,一旦罐体、阀门或管路破裂, 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就会变成气态,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
“此外,此次爆炸发生在房屋密集区,被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引发了二次爆炸。”陈奎孚说。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铁民表示,从经验判断,这次事故很可能是运输过程或者车辆安全设施存在问题。
如果是车辆安全设施存在问题,一般是液化石油气容器的质量问题。
例如,钢瓶偷工减料、生产制造过程不符合要求等,或液化石油气钢瓶未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计等,也可能是钢瓶超期服役等问题造成液化石油气泄露,导致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泄漏,液化石油气极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会从液体瞬间膨胀250-300倍变成气态,产生冲击波。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副教授麻庭光表示,爆炸现场的冲击波非常强。只有液化石油气和空气预混到一定的化学计量比才能发生。也就是说,泄漏的液化气和空气处于“最佳”混合状态,反应非常剧烈。所以,他推断,液化石油气泄漏之后,挥发成蒸气,与空气混合,之后才产生了爆炸。
麻庭光进一步解释说,爆炸发生前,槽罐车可能是先发生了碰撞、翻车等事故,导致槽罐车起火。随后,液化气泄漏、挥发、与空气混合,最后产生了气相爆炸——大爆炸。
麻庭光表示,通常液化石油气泄漏的过程中,不一定会发生爆炸,因此本次事故的泄漏过程、挥发过程和爆炸过程,还有待深入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