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6月8日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总体目标为全省储备用户侧削峰响应能力1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为400万千瓦),具备最高用电负荷5%以上的削峰能力。详情如下: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
2021年需求响应基线计算方法
响应日为工作日时,选取邀约日的前5个正常工作日组成基线参考日集合。计算每一参考日在需求响应时段的平均负荷Pavi,以及5个参考日在需求响应时段的平均负荷Pav。若任一个Pavi<0.75*Pav,则将该日从参考日集合剔除;同时,向前依次递推另选,直到选满符合要求的5个参考日。原则上向前递推不超过45天,若不能选满5天,则选择4天作为参考日;若仍不满足,则将最近的节假日或响应日也视作工作日进行计算。参考日选定后,在参考日集合中剔除响应时段平均负荷值最低的参考日,并将剩余参考日的负荷平均后得到基线负荷。
响应日为周六时,选取邀约日的前3个周六作为基线计算参考日,基线计算方法与工作日相同。(响应日为周日时同响应日为周六算法)。
基于响应负荷的阶梯式补贴方案
(日前削峰和填谷)
一、削峰
用户在响应时段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认定为有效响应:一是最大负荷小于基线最大负荷,二是平均负荷小于基线平均负荷,且实际负荷响应率不小于50%。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低于50%时,响应无效,不予补贴;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在50%-80%之间(不含80%)时,按有效响应电量乘以出清价格的0.8倍进行补贴;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在80%(含)-120%(含)之间时,按有效响应电量乘以出清价格进行补贴;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在120%(不含)-150%(含)之间时,120%以内部分按有效响应电量乘以出清价格进行补贴,120%-150%部分按有效响应电量乘以出清价格的0.8倍进行补贴。
二、填谷
用户在响应时段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认定为有效响应:一是最小负荷大于基线最小负荷,二是平均负荷大于基线平均负荷,且实际负荷响应率不小于50%。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低于50%时,响应无效,不予补贴;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在50%-80%之间(不含80%)时,按平均响应负荷乘以固定单价的0.8倍进行补贴;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在80%(含)-120%(含)之间时,按平均响应负荷乘以固定单价进行补贴;
当实际负荷响应率在120%(不含)-150%(含)之间时,120%以内部分按平均响应负荷乘以固定单价进行补贴,120%-150%部分按平均响应负荷乘以固定单价的0.8倍进行补贴。
注:实际负荷响应率=用户实际平均响应负荷/申报响应容量*100%;
用户实际平均响应负荷:用户响应时段内平均负荷与基线平均负荷差值的绝对值;
“两部制”补贴具体方案
以月度为周期进行补贴。补贴包括容量补贴和电量补贴两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R =R容量+ R电量
其中,R为需求响应补贴,R容量为容量补贴,R电量为电量补贴。
容量补贴费R容量= C × P × K,其中C为月度容量,P为容量补贴单价,K为考核系数。
1.月度容量C
小时级响应用户月度容量C=C1+C2,其中C1和C2分别为“15:00-17:00”和“18:00-20:00”两个时段的月度容量,支持按月申报,用户可于上一月月底前申请变更下一个月的月度容量,并于申请月的下月生效,如不申请变更,则沿用上月的月度容量。
分钟级和秒级月度容量C为用户的当月平均可调能力值,分钟级用户可调能力由需求响应终端进行计算,秒级用户可调能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过电表、分路采集设备等进行计算。
2.容量补贴单价P
根据需求淡旺季进行差异化调整。其中,旺季为1月、6月、9月、7月、8月和12月,其余为淡季。
3.考核系数K
根据用户当月未有效执行次数占被调用次数的比例进行计算。当月未发起需求响应时,考核系数K取1。
小时级用户实际响应负荷不低于月度容量的50%时,视为有效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考核系数K按“15:00-17:00”和“18:00-20:00”两个时段分别计算。
分钟级和秒级用户方案实际响应负荷不低于当次指标响应负荷的50%时,视为有效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电量补贴费R电量
电量补贴费R电量计算方法参考日前响应“基于响应电量的阶梯式”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