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通知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强化部际、部省、央地间协同合作,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体系。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政策,落实规划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打好政策“组合拳”。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推进规划落实。发挥行业协会、智库、第三方机构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舆论引导,宣传工业绿色发展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先进技术。
(二)健全法律法规政策
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工业节能监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管理办法。完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企业绿色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加大评定结果在财政、信贷、试点示范等方面的应用。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促进企业更好履行节能节水、减污降碳和职工责任关怀等社会责任。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鼓励地方财政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工业绿色发展项目。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完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有序推进绿色保险。加强产融合作,出台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推动完善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降低融资费用,研究建立绿色科创属性判定机制。
(四)深化绿色国际合作
推动建立绿色制造国际伙伴关系,进一步拓展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建设,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合作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合作绿色工业园区,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转化落地。大力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扩大绿色贸易,共建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加快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国际化步伐。依托重点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探索建立国际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鼓励以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为依托进行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
作者: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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