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9时21分,山东能源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农业复合发电项目顺利并网,成功发出甘肃省“十四五”规划建设的陇东地区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度“绿电”。
作为山东能源首个陆上集中式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发展要求,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和“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主
11月13日9时21分,山东能源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农业复合发电项目顺利并网,成功发出甘肃省“十四五”规划建设的陇东地区首批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度“绿电”。
作为山东能源首个陆上集中式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发展要求,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和“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甘肃平凉建立首个陆上集中式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树立绿色低碳新型企业标杆的示范项目,交出了“同年开工建设、同年并网发电”和一次性倒送电成功、一次性设备调试成功、一次性并网成功、一次性发电成功的优异答卷,在陇原大地上展现了山能速度,叫响了山能品牌,为能源集团创造绿色动能,引领能源变革,建设清洁能源供应商和世界一流企业作出贡献、体现担当。
该项目同样是甘肃省“十四五”规划建设的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之一,平凉市第一个“光伏+农业+储能”复合发电项目,严格按照高标准的农光复合方案进行建设,光伏方阵采用540Wp单晶硅+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方案进行布置,农业种植面积1800亩,采取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模式,综合提升土地效益,土地综合效益每亩1000元,让2900亩的土地释放最大能量,开创了清洁能源和高效农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走出了一条清洁高效、生态发展的阳光之路,开辟了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光伏农业照亮乡村的振兴之路。
据悉,“光伏+农业”农光互补模式作为推动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为绿色生态发展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山东能源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农业复合发电项目,长达25年运行期内年平均发电量1.8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万吨,每年节约标准煤5.7万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生动实践。
作者:杜娟 刘磊 武一鸣 张志婧 来源:山东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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