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四部门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本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科学强化政策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研
四、监督和管理
(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展审核,对审核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强化属地责任,负责本区光伏发电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管,定期进行项目运维效果评估,督促项目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发电量异常的光伏发电项目应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项目存在私自增容情况,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对因运维不当、建设质量缺陷等原因造成未达到设计寿命即停止运行的项目,无正当理由随意拆除的项目,暂停项目单位新增项目光伏补贴申请资格,待项目完成整改后恢复。
(三)各区电力公司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量统计和初审以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市电力公司负责审核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对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电力计量、资金拨付进行监督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表(法人单位)
2.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表(个人)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作者: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