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日益加剧,减碳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今年,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CBAM政策的实施不仅直接影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还将对全球产业格局和贸易规则产生重大影响,也为出口欧盟的中国生产商带来诸多挑战。
长江商学院朱睿教授、常杰研究员在财新网发表的最新合作文章中对CBAM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她指出,尚未建立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的出口企业,未来将面临负面的财务与经营影响。在欧盟碳壁垒面前,做好产品碳排放核算和披露,是应对贸易政策变化的重中之重。
对于出口企业,朱睿教授还给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从战略高度重视绿色低碳等ESG议题;二是建议出口企业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三是建议出口企业随时关注国际上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今天就与你分享这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2023年欧盟立法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要求进口商报告所进口商品对应的直接与间接碳排放量,并从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碳边境调节机制下的碳费用,业界俗称“碳关税”。
根据商务部欧洲司数据,2022年中国对欧盟出口5619亿美元,为中国第二大出口地,欧盟贸易市场占重要地位。
欧盟这一政策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贸易壁垒。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政策?如何解读?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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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Mechanism,CBAM)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于1992年获得通过,标志着气候治理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共识。2016年巴黎气候协定提出了旨在大幅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即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C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内。
欧洲是气候治理的领先力量,2019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欧洲绿色协定,就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一揽子计划提案。计划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性,即人类活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净影响;将于2030年实现其在1990年的基础上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50%-55%,即“Fit for 55”的近期目标。
为了推进上述目标,欧盟在2005年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统(EU Emissions TradingSystem,EU ETS)。目前该体系纳入了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的电力部门和制造业的约10000个电站、工厂及其他工业设施,以及在这些国家之间运营的航空公司的排放,约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40%。欧盟统一制定排放配额,并分配给各成员国,总配额依计划逐渐减少。分配机制包括免费发放与拍卖,免费发放配额逐年减少,拍卖比例上升,对欧盟的碳排放实现市场定价。
为碳排放支付了对价的欧洲产品,面对未支付碳排放费用的进口产品没有价格竞争能力。理论上,欧洲企业为了规避碳排放成本,有把产能转移到其它地区的倾向,冲击本土的生产制造能力,影响就业。碳密集型产业在减排国与非减排国之间的地域转移,造成了碳泄漏 (carbon leakage)。
为了防止碳泄漏,对齐欧盟产品与进口产品的碳成本,确保欧盟气候政策的有效性,2023年欧盟立法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Mechanism,CBAM),通过进口机制反映欧盟的碳定价,促进全球脱碳以及实现欧盟气候目标。
碳边境调节机制首批纳入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六类产品。在过渡期的产品范围基础上,根据评估扩大到其他商品范围,如炼油厂、有机化学品和聚合物,最后将涵盖碳排放交易系统ETS下所有行业商品。
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为过渡期阶段,进口商按季度报告所进口商品对应的直接与间接碳排放量,以及在生产国已缴纳的可用于抵减的碳排放价格。过渡期只报告不征收,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碳边境调节机制下的碳费用。业界俗称“碳关税”,可用下面公式计算:
碳费用=(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欧盟碳价?出口国碳价)
进口商是碳关税的报告主体,主要信息和数据来源于生产企业。除了进口企业的基本信息外,货物信息、碳排放信息、碳价信息是报告的主要内容。货物信息主要包括对应海关税则号的产品的类型,进口产品的数量。碳排放信息主要包括进口产品的原产国,生产设备信息,工艺技术路线,产品的直接排放,产品间接排放相关信息,生产产品的电力消耗量及其计量方法等。碳价信息需要报告碳价涉及的国家,碳价的形成方式,应缴碳价金额和碳定价工具的说明,碳价覆盖的直接或间接排放量等。
在碳边境调节机制运行初期,主要考虑直接排放,将视情况纳入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例如钢铁、铝和氢仅考虑直接排放,水泥、电力和化肥对直接和间接排放计量。欧盟将根据气候治理的国际谈判进展以及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动态调整现有的碳边境调节机制。从长期来看,欧盟碳关税政策将覆盖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的和间接的碳排放数量。
碳边境调节机制提供了详细的文档附件,作为碳排放核算的技术指引。碳排放核算基于生产流程,企业需要根据生产流程构建数据的收集机制,包括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并检验相关数据是否有统计和质控手段。对于企业来说,碳排放的核算是非常专业且技术的问题。
为了实现欧洲绿色协定的“Fit for 55”的近期目标,欧盟于2020年发布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ircular Economy ActionPlan,CEAP),推动欧洲经济适应绿色未来。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制定可持续产品政策框架,关注重点产品价值链循环,提出减少废弃物等目标和计划。
在欧洲绿色协定政策中,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是互为补充的政策手段。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框架下制定了多项措施,为欧盟市场设立一个“可持续门槛”。碳边境调节机制主要针对高排放的初级产品,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主要针对复杂加工产品。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关注产品的“可持续性”,相当于欧盟市场的准入标准,内涵大于碳排放。
对中国大多数行业来说,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对出口的影响比碳边境调节机制更大。尚未建立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的出口企业,未来将面临负面的财务与经营影响。
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核心内容是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覆盖从生产到消费、维修和制造,再到废弃物管理和原材料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当前,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覆盖电子和信息通信技术、电池和车辆、包装、塑料、纺织品、食品等行业,推进废弃物减量,加强资源二次利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碳足迹”。未来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将逐渐扩展产品和行业覆盖范围。
随着碳排放计量方法和技术的发展,欧盟绿色环境目标的演进迭代,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计量是大势所趋。在欧盟碳壁垒面前,做好产品碳排放核算和披露,是应对贸易政策变化的重中之重。
02.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估
产品碳含量是产品在其生命周期过程中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CO2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从原材料开釆、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分销、使用到最终处置/再生利用等多个阶段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的累加。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评估用于测量产品生命周期中,因直接及间接活动或累积于产品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环境NGO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自1998年起联合建立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GHG Protocol),逐步制定了全球最广泛使用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帮助政府和企业理解、量化和管理温室气体排放。
英国标准协会发布的PAS 2050是全球首个产品碳足迹方法标准,被全球企业广泛用于评价商品和服务的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国际标准化组织为解决产品碳足迹具体计算方法,在PAS2050的基础上发展,发布了ISO14067规则,提供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最基本的要求和指南,被认为是具有普遍性的标准。
科研机构开发了专业的软件,依托行业实践和丰富的数据库,用于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估。GaBi和SimaPro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生命周期评估软件。全球范围内,在线碳足迹计算软件类型多样,底层数据库品质不一,核算结果往往差别很大。
由于碳足迹评估标准复杂、专业程度高,多数企业自己实施评估难度较大;并且监管机构往往要求核算结果需要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认证。企业请经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碳足迹核算是个更高效的选择。权威的碳足迹认证机构主要有瑞士SGS、英国标准协会BSI、德国莱茵TUV、法国必维BV、瑞典国际EPD等。
03.对出口企业的建议
首先,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从战略高度重视绿色低碳等ESG议题。随着气候环境变化加剧,碳排放是目前全世界最受关注的环境影响,各个国家的减排政策力度和国际合作在不断加强。从符合国内碳减排要求的角度,到增强对欧出口产品竞争力,出口企业均应积极顺应潮流,建立公司治理机制,以保障企业合规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降低全球气候相关政策带来的冲击与影响。
其次,建议出口企业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将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碳足迹的计量、数据采集以及碳费用支出的文档留存等环节以运营制度的形式固化,构建完备的碳排放管理合规体系。从产品碳足迹开始,依据ISO14067等广泛应用的国际标准,量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通过监测、记录与核查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识别企业面临的减排风险与机遇,帮助脱碳战略和措施的制定。
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计量对供应链提出了要求。出口企业应建立供应链碳排放管理体系,推动产业链的碳信息交换和披露,制定供应链碳减排策略、实施全链条流程管理。开展供应链尽职调查,确定供应商准入标准,实施可持续采购,推动供应链可持续发展。
最后,建议出口企业随时关注国际上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碳排放议题是一个正在进行中的事物,全球各个国家、地区和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动态变化、持续扩展完善,对企业的碳排放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那些享誉世界的公信力卓著的认证机构,除了为企业提供标准认证服务,事实上同时为标准制定和政策发布组织提供意见,参与标准和政策的制定。实践中,建议出口企业与贸易合作伙伴沟通,选择经进口地监管方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在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共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业越来越关注的共同话题。除了欧盟,多数国家基于自己的国情制订政策或倡议,旨在推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例如,美国有议员于2022年向美国国会提出《清洁竞争法》草案,意图建立美国的“碳关税”标准。企业有必要跟踪各国最新政策进展,为制定合规应对措施建立基础。
作者:朱睿 常杰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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