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辅助服务和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进一步适应电网运行需求,在《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组织编制了《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南中小型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9月11日正式印发施行。
同时,湖南监管办明确以下具体事项:
一、请电力调度机构加强新版湖南“两个细则”宣贯培训,推进技术支持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两个细则”管理。
二、请各并网主体加强新版湖南“两个细则”学习研究,对于本次新增的考核要求,给予并网主体 6 个月的考核豁免期,自新版湖南“两个细则”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后正式参与考核。
三、爬坡辅助服务补偿、抽水蓄能并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暂仅开展统计监测,纳入考核补偿结算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辅助服务项目实行市场化并正式结算运行后,不再执行相关“两个细则”考核与补偿。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