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布局
《太阳能发电》杂志:现在的一个基本共识是,光伏行业需要整合,在您看来,整合应该怎么进行?由政府出面合适吗?
吴达成: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如果光靠政府来规范这个市场,显然不现实。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自身的规律、周期和表现,光伏业的发展实际上经过了这么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对可预见的有战略发展意义的新兴技术和产品的扶持政策,让行业有了初具规模的发展。这个阶段,各国政府都采取的是补贴政策,但补贴只是手段,是为促进本来不太具备商业化竞争能力的技术实现商业化竞争,最终目的是为了不再补贴。
第二个阶段,就要冀望于技术的提升和产品成本的不断下降,来提高竞争力,实现市场化发展,也就是由政策市向市场化的过渡。
第三个阶段,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发展这几乎是所有新兴技术都有的发展模式。
光伏业目前正在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但由于外部经济大环境变化,加上前期扩张太快,造成了目前这种起落较大的局面,使得两个阶段之间的交接没有实现平稳过渡。
我觉得,从政府的角色上来讲,应该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对一些新技术、新行业给予支持和扶持,这会在政策上体现。但政府不太合适来主导或干预行业的整合,来强行限制谁、扶持谁,最终还是应该通过市场的自由整合,才能让行业获得健康的竞争格局,因为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
现在可能有一些认识误区,不仅针对光伏,还有其他可再生能源,大家对方向不应该怀疑。从最近出台的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也可以看出,国家对新能源等新兴技术是持坚定发展态度的。
包括金融机构在内,也应该长远地来看待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要因为一时的行业起伏,就错失整个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良机。特别是在行业由创业期向成熟期过渡的整合过程中,金融机构应该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也是他们的巨大机遇。
《太阳能发电》杂志:您如何看待国内光伏利用的前景?
吴达成:根据国家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目标定位, “十二五”我国光伏装机要超过20GW,光伏发电要在2015 年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目前国内的电价体制分为四种,一是居民用电,二是一般工商业用电,三是大工业用电,四是农业用电,因此有四个用户电价。而电网公司的收购电价,参照的是当地脱硫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
以平价上网路线图和现实情况结合来看,国内市场有望在2014 年前后实现一般工商业平价上网,到2018 年前后实现居民和农业用电的平价上网,也就是实现自发自用,以冲抵电费。这是分布式发电的机遇。
而要在发电侧实现平价上网,也就是具有与火电同等的竞争力,大约要在2021 年左右。
从近期的一系列政策来看,我认为在未来至少8-10年,也就是2020 年以前,可能国内应用的主要方向还是要鼓励发展分布式发电。从经济性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最有可能率先实现市场化发展,因为市场化才是根本出路,而不可能长期依靠财政补贴。
除了经济性以外,分布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灵活,可以就地接入电网直接利用,不需要长距离输送,减少了损耗;不占用土地,减少了投资成本。
当然,分布式目前面对的问题也不少,最大的问题就是无章可循,管理办法也比较滞后,利益分配机制方面也有待研究。这些问题也不是电网配合就可以解决的,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配合。主要还在于政策、环境以及相关利益分配。
大型地面电站肯定还是要发展,但从优先发展的角度来看,现阶段更符合发展规律的可能还是分布式发电。这正是政府出台《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原因,是要为分布式发电正名,是对市场发展的导向。
同时,这也是国家宏观战略的优先考虑,因为同样的补贴可以补助更多的项目。按照目前的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大型地面电站每度电需要全网分摊的补贴大约0.7 元左右,资源条件稍差一些的地区更是会超过1 元/kWh,但分布式只需要0.2-0.33 元/kWh 就够了。因此,同样数量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如果支持分布式发电,就可以支持更大的装机量。
另外,如果按照大型地面电站的方向发展下去,最后形成的可能还是几家大发电集团垄断的局面,很难有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但如果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将有可能形成百花齐放的竞争格局,可以容纳更多的企业生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能会在这个领域拥有更长的发展机会。
《太阳能发电》杂志:那么,在这样的市况下,企业该如何自救呢?
吴达成:要渡过这次危机,企业首先需要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包括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技术含量,要更注重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要加大市场创新,这是在未来占据市场主动地位的不二法门。
简单来说,就是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
光伏是21 世纪主要的替代能源,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无论是个体企业还是整个行业,都应该树立起长远的战略眼光,要从未来能源利用的大格局来看待当下的困境,要有战略纵深思维,更要有长远的战略规划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