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国内市场快速启动。近年来,为积极培育我国太阳能发电市场,结合太阳能发电的技术类型,启动了多元化的国内应用市场。在西部地区组织了共计30 万千瓦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招标,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组织了5 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国家制定了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在西部太阳能资源优势地区建成了一批并网光伏电站。组织实施了金太阳示范工程,利用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用户侧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同时,光伏发电系统在无电地区供电、太阳能交通信号、太阳能路灯,以及在通信、气象、铁路、石油等领域也得到普遍利用。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光伏电池安装量总计86 万千瓦,其中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共计45 万千瓦,与建筑结合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共计26 万千瓦。
产业服务体系日渐完善。大型太阳能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推进了太阳能发电产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初步建立了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产品的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基
本具备了光伏发电系统及平衡部件的测试能力,国家太阳能发电公共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建设正在实施。初步建立了人才培养、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体系,一些大学设置了太阳能发电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相关专业。建立了太阳能热发电主要材料与装备性能测试方法和测试平台。
(二)发展形势
与常规电力相比,太阳能发电无论在技术经济性方面,还是在与电力系统适应性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经济性仍是制约太阳能发电发展的主要因素。太阳能发电成本虽然已显著降低,但与常规能源发电相比,光伏发电的经济性仍然较差,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是常规能源发电成本的3 倍左右。光热发电设备制造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电站开发建设还处于示范阶段,发电成本比光伏发电略高。在目前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下,经济性差是制约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是并网运行管理是制约太阳能发电发展的关键因素。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太阳能发电的重要应用方式,但我国尚未形成适应分布式发电发展的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特别在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管理上,仍未建立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小、效率高、效益好的优势,极大影响了分布式能源企业的积极性,制约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发展。
三是促进太阳能发电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目前,促进太阳能发电发展的土地、价格、财税等方面的经济政策和电网接入等方面的技术政策还不够完善,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力管理体制还不成熟,完善太阳能发电政策体系、促进电力体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迫切。
四是光伏制造业亟待转型升级。我国光伏产品产能扩张过快,国内光伏产品应用市场培育不足,严重依赖国外市场,在国际市场需求增速下降和部分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后,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企业经营压力普遍加大。光伏制造关键技术研发滞后,主要生产设备依赖进口,缺乏核心竞争力,许多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不高,低劣产品扰乱市场和无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产业亟待整合和转型升级,行业管理需要加强。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建立现代能源体系的要求,把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作为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举措,以技术进步和发展方式创新为主线,促进太阳能发电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太阳能发电的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将太阳能发电产业培育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为实现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辟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
规模发展与提高竞争力相结合。逐步扩大太阳能发电的应用规模,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为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提供市场空间。同时,继续坚持市场竞争机制,加快推进技术进步,降低太阳能发电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为太阳能发电的大规模发展创造条件。
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在太阳能资源和土地资源较为丰富的西部地区,以增加当地电力供应为目的,建设大型太阳能电站;在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经济条件较好的中东部地区,优先利用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集中开发、分散开发和分布式利用共同发展。
市场培育与发展方式创新相结合。通过建设一定规模的太阳能电站和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积极开展太阳能发电应用方式和投资、建设及运营模式创新,并能过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太阳能多元化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太阳能发电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全面完善国内太阳能发电产业体系,形成从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到各类应用及产业服务的全产业链。通过吸纳国际技术创新资源和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我国太阳能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进我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和产品融入国际产业体系。继续提高我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形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均衡发展的格局。
(三)发展目标
太阳能发电发展的总目标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规模化发展促进成本持续降低,提高经济性上的竞争力,尽早实现太阳能发电用户侧“平价上网”。加快推进技术进步,形成我国太阳能发电产业的技术体系,提高国际市场持续竞争力。建立适应太阳能发电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为太阳能发电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具体发展指标是:
1、实现较大规模发展。到2015 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 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50 亿千瓦时。重点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 万千瓦。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太阳能资源和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地区,以增加当地电力供应为目的,建成并网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 万千瓦。以经济性与光伏发电基本相当为前提,建成光热发电总装机容量100 万千瓦。
2、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光伏电池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能力取得长足进步,建立比较完整的材料、生产装备、系统集成和辅助服务产业体系,光伏电池转化效率继续提高,产业链全面优化,光伏电池技术和成本的全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太阳能光热电站的整体设计与技术集成能力明显提高,形成若干家技术先进的关键设备制造企业,具备光热发电全产业链的设备及零部件供应能力。
3、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逐步完善。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机制改革,完善太阳能发电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建立有利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为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通过新能源微网工程与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开展政策和发展模式创新,探索建立适合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力系统运行和管理模式。
在“十二五”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规模化发展,到2020 年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0 万千瓦,使我国太阳能发电产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