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杂志:最近,由地方政府出面拯救光伏企业的消息频出,从这个角度来看,欧美的反倾销、反补贴难道没有道理吗?
曹仁贤:我觉得其中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正义方应该还是我们。
就反补贴来说,据我所知,中国企业很少有拿到政府的补贴。比如我们公司,从开张到现在,就没有拿到过政府多少的现金补贴,那些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的额度很小的补贴,国外也有,如美国国家实验室。
欧美指控中国企业拿了银行大量的优惠贷款,还包括税收优惠等,这是个伪命题,因为中国的银行自己的利润是全世界最高的。首先来看土地,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没有私有权属,所以政府的土地转让实际上是土地租赁。而中国的工业用地最贵的几十万一亩,最便宜的也要几万一亩,如果折算土地优惠到太阳能电池生产成本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如果欧美的反补贴是针对这些的话,是没有道理的。
地方政府出面救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是媒体曲解了其中的意思。任何一个地方政府,都不会轻易直接掏钱出来救企业,更多的只是起一种牵线搭桥的引导作用。
以前光伏行业的现金流是比较好的,而现在全行业资金链紧张,为什么会如此?因为银行在抽贷,大量的贷款到期就不再放出来了。从企业经营管理的层面来说,银行是晴天借给你雨伞的人,因此企业应该预见到银行会缩紧,需要提早做好现金流保障。在目前这样一种特殊的背景下,由于银行也很难判断哪个企业可以活下来,所以只好“一刀切”来控制风险。可这些企业中也有一些好企业深受大环境拖累,他们有可能成为这个未来产业中的脊梁。
从这个角度说,政府去引导银行等机构对其施与援手,我认为是可以的,最终形成的实际上也只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买卖关系。
我倒觉得,倾销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因为低于成本价销售肯定属于倾销。但问题是,正如国外朋友也在问我,为什么一直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企业却还能不死呢?
我认为,这个问题也是一个伪命题,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企业死与不死不太好鉴定,不像国外有一道破产的法律程序,而中国有无数企业即使死了也没有去注销,从法律层面看还存在,但实际已经不在了。
由于中国的破产法律清算成本过高,很多光伏企业实际上已经倒闭了,但在外国人眼中却还活着。为什么活着?这跟中国的面子文化和信用环境也有关系。现在甚至还出现了企业准破产的现象,以破产先赖掉债务不偿还,然后还在进行少量生产,这样的企业我不认为是处于亚健康状态,而是完全已经没有存活能力了,可以视同已经死掉。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目前实际上国内很多光伏企业都已经破产了。
事实上,中国大部分的光伏企业在产业链上是很可怜的,做的是低端的活儿,用劳动创造了一些产能,现在又都吐回去了。因此,目前的低端产品和恶性价格竞争是大家都要反思的。外国朋友不理解为什么亏本还要卖?其实,谁也不愿意做亏本买卖,可产能过剩,只能做亏本生意,市场大环境如此。
所以,我觉得反补贴没有道理,而倾销的问题比较复杂,也要区别对待。造成如今价值和价格背离的原因,是因为中国巨大的产能崩盘了,不是某个企业刻意的行为。
在这种环境下,其实做企业是很艰难的。大家要有点耐心,亏本活不长的,当负债率越来越高,企业最后只能重组或破产,市场会进行自我调节,供需之间最后肯定要达到自我平衡。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对产能过剩也没有必要太介意,市场经济的特征就是过剩。而对投资人来说,既然投错了方向,就要愿赌服输。
《太阳能发电》杂志:国家电网最近出台了支持分布式发电的措施,您怎么看?
曹仁贤:这当然是个利好,但这牺牲了国网公司的利益。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必须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现在的问题是,分布式发电采取自发自用的模式,这实际上减少了电网的收入,如果装机规模一再扩大,这种模式能持续吗?
目前分布式发电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按照太阳能资源好坏和装机规模大小来厘定合理电价,不是电网接入问题。试想一下,中东部地区的电力负荷很大,如果在这些地方电网接入也存在困难的话,还有哪里可以容纳光伏发电?
《太阳能发电》杂志:目前的市场局面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死局,您觉得这个局如何才能解开?
曹仁贤:首先,我觉得成本降低的重担不能仅压在光伏
电池、组件上,这是我一直在呼吁的观点。可以这么说,即使组件便宜到只剩玻璃的价格,也就是几乎每瓦零成本时,光伏发电的成本还是要好几毛钱。为什么呢?因为配套设备、土地、电缆、检测以及劳动、服务等成本仍然比较高。
其次,我们要做一些换位思考。从能源消费的角度来讲,要使系统效率更高、成本更低,还有多种渠道,要在系统应用方面进行变革,进行理论再造。比如,采用更高的系统电压,效率就会更高,还可以降低成本;而分布式发电,先升压再降压的做法也没必要;另外,西北的土地原本荒芜着,毫无价值可言,可现在一听说要装太阳能,就都来收钱,即使无偿划拨,也有这样那样的费用,甚至造成现在很多投资者一听到无偿划拨土地就害怕;还有设计费、检测费以及电网限电等因素。这些综合起来的费用,不比组件成本少。
再者,要解决行业发展困局,需要群策群力,需要多方面去想办法,一定要集各方之力来降低成本,包括逆变器、电缆、变压器,包括一些创新的系统集成技术,包括设计费、土地费用、税收等。目前这些政策执行的都是参差不齐的,需要梳理和明晰。
更重要的是,光伏业的发展需要创新,不仅是技术创新,更需要管理创新,需要通过一些变通的办法来降低系统成本和发展成本。比如,电站运行维护、EPC 的技术创新;比如,土地政策、税收减免、碳税抵扣等制度创新;比如,分布式电源放开安装而不需要到财政部和国家能源部去申请、收电费的部门既收电费又发放电费并引入竞争开放式经营的管理创新;等等。如此,就可以大大降低可再生能源在接入、使用、交易过程中的成本。
现在各零部件及专业方向自动降成本是一种自发、原始的行为,不是由政策引导的经过科学论证的、可复制的系统管理结果。如果通过政策引导,通过一些约束、规定,以及开放的姿态,一定会大大提高行业降低成本的效率。
光伏的发展困境,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由于落后的能源体制的制约。目前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其生存和发展还面临着巨大挑战,需要政府从顶层进行发展规划与设计,需要从高层去厘清其中的利益与关系,要打破能源垄断和电力垄断,这是关键。而对于过剩的产能,就让其自生自灭吧,不用担心一放就乱,市场自然会形成平衡。
我们不能再保护落后,需要打开变革的大门,需要从制度层面、从方方面面去降低系统成本和发展成本,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光伏发电尽早成为替代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