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2012-11-16 10:24:05 太阳能发电网
     为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1〕15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我省把加快培育和发展

  五、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立足全省实际,持续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着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抓好海洋科学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国家级新药研发综合大平台、量子通信研究院、超算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设,争取新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十二五”期间争取新建50家国家级平台,支持50家省级工程实验室参与省部共建,新建500家省级平台。二是继续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包括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在内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增强全省创新资源的共用共享能力,提升整体创新的效率和水平。

  (二)产业集聚发展工程。顺应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加快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园区和基地集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载体作用,逐步把高新区建设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园区。二是调整优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产业布局,推行“园中园、区中区”模式,着力打造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三是发挥现有高技术产业基地的作用,打造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四是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按照全产业链模式,带动中小型关联企业加快发展,形成专业性强、规模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

  (三)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积极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理念,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专家、创新型团队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是实行高层次人才无障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万人计划”和“泰山学者”等各类高端人才。二是加大对基础性人才的培训力度。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共建,加强对企业在职人员和当前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三是创新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和完善的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类人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四)新兴市场培育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离不开国际国内新兴市场的支撑。一是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实施重大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制定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推广应用计划,选择处于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机制难以发挥的重大技术和产品,有序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带动产业发展。二是建立宽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制定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门槛,适时调整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生物制品、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三是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信息,引导企业主动规避贸易壁垒、汇率波动等风险,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支持。



作者: 来源:山东政府网 责任编辑: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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