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三新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本公司实际对新曜光电的投资金额为对价,对公司有利,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内容充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东新曜光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5、新曜光电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