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严重的是,政府力量过度介入的结果就是光伏产业正常发展轨迹受到干扰,甚至背离了市场规律。无锡尚德与赛维模式的简单复制直接导致光伏产品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泡沫泛滥。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就在于,由于光伏发电上网成本高企、并网技术滞后等现实问题,致使国内市场仅能消化不到5%的产量,大批光伏制造产品不得不寻求向海外市场拓展,绝大部分产量需要靠海外市场吸纳。显然,如果一切都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操作与运行,光伏产业是不太可能出现当前危机的。毕竟,这一产业才刚刚起步,不可能像传统产业那样,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哪怕是相对过剩。就此而言,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光伏巨头们就不可能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达到当前的规模,更不可能出现巨额债务。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总结光伏产业发展的经验教训,是为了推动这个行业未来更好地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大力扶持光伏产业的最大后果就是整个产业对政府与政策形成了高度依赖,这也给美国与欧盟进行“双反”提供了机会与证据。因此,面对光伏行业当前的危机,政府更应当做的,已经不是如何拯救企业了,而是要冷静地思考一下,政府的有形之手到底应当如何调控,如何才是真正地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只有真正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光伏产业的发展才会减少成长的烦恼与代价。因此,政府当前施以援手只能使得光伏企业暂时避免出现更大危机,但是会使整个行业处于低谷的时间更长,整个行业发展更是无法做大做强。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尽管光伏产业已经出现全行业亏损,但还没有一家企业因此而倒闭。而在美国,去年曾发生过在一个月内有三家市场份额较大的光伏企业连续倒闭的现象。自2009年下半年起,国内光伏组件生产商开始全面扩产,到2011年底全国总产能约4000万千瓦,而当年全球光伏市场安装总量仅2800万千瓦左右,全国光伏产能一半以上闲置。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出发,在供过于求的环境下,企业破产是一种正常现象,是市场实现自我良性循环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当前中国光伏企业真正的挑战并不是反倾销案,甚至也不是很多专家所说的过度依赖出口市场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在企业预算软约束下价格机制不再发挥作用:地方政府的各种隐性兜底,使得优秀的企业无法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尤其需要提醒的一点是,我国光伏产业是以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为主体,尽管使用太阳能的理念非常环保,但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过程会产生较大的污染。向光伏项目投入大规模补贴,相当于用财政资金为污染生产买单、为他国节能产业发展做嫁衣。所以,真正能够拯救光伏产业的恐怕并非政府,只能是市场:优胜劣汰的效率更高,更彻底,也才能够让真正具有优势的企业获得充足发展空间,从而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