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先生曾深度参与和见证了中国电力改革的诸多事件,本文为其对电改历程的回顾与思考,既有对关键问题的剖析,更有对未来方向的展望。内容来源于能源研究俱乐部,本网略有编辑。1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电力行业不断发展进步,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在
编者按: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先生曾深度参与和见证了中国电力改革的诸多事件,本文为其对电改历程的回顾与思考,既有对关键问题的剖析,更有对未来方向的展望。内容来源于能源研究俱乐部,本网略有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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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电力行业不断发展进步,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在政府有形之手和企业竞争环节无形之手的优化组合中,我国电力产业实现了“三个最”的发展,即付出代价最小、发展速度最快、取得成就最大,而且没有发生太大的安全事故。
电力发展的最大亮点在于方法论,既借鉴西方经验,又尊重中国国情,循序渐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
方法论上的循序渐进,首先体现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从发电环节引入竞争,到近些年售电侧增量改革,再到考虑配电增量环节的市场化,未来可能还会在农电、存量售电上放开,最终实现输配分开,市场调节的领域和范畴在一步步扩大。
从发输配售环节市场化的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到最终目标——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电力产业发展既保留了自然垄断的特点,又引入了市场化竞争。
组织体系上,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最早成立电力部,后来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双轨并存,再到取消电力部组建国家电力公司,提出“四步走”战略,后来在2002年又取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5+2+4”的电力组织体系。组织体系伴随时代演变,也在不断调整。
产权归属上,既有大胆创新,又能不断调整旧体制旧思路适应新环境。改革初期,从政府办电到社会办电,从国家出资到民间出资,实现了两种体制、两种资金有效结合。
最早的集资办电弥补了国家办电资金的不足,集资办电的历史作用不能否认。但随着市场化、规范化发展,电力行业又开始纠正集资办电中不适应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
在资本市场上,电力企业也从过去的似乎跟市场绝缘,到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成为资本市场绩优的上市公司。
回顾电力工业的发展历程,尊重了行业的基本规律,从最初认为电力产业四环节都是自然垄断,到最终集中到输电网的自然垄断,其他环节逐步引入市场竞争。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遵守着输电网自然垄断和其他三个环节市场化结合的方向。
这条道路之所以被证明是正确的,就是因为既借鉴了西方电力产业发展的经验,又提出了中国自己的总体发展方向;既分离了政府和电力企业的职能,同时又有政府引导企业、企业参与竞争的协同设计。
所以说,我国电业产业发展的道路,在摸着石头过河背景下,又有通盘考虑,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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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堪称是国民经济第一基础产业。电力改革仅是全局性改革的一部分,但电力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决定了电力改革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国电力改革不能以2002年5号文的颁发作为起点,而应以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的组建作为标志。我认为中国电力改革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并与电力部双轨运行起到2002年3月,电力改革由国电公司主导,提出了“四步走”战略。
即:第一步成立国电公司,撤销电力部,政企分开;第二步实行公司制改组,实体化,厂网分开,进行竞价上网试点;第三步全国联网,全面推开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形成电力市场;第四步完全实现配售放开,国电公司变成国家输电网公司。
第二阶段,2002年3月到2015年3月,2002年3月国务院颁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5号文取消了国家电力公司,新设成立了由国网和南网两家电网公司以及五家发电集团和四家辅业集团组成的电力组织体系。
第三阶段,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9号文”扬弃了“5号文”,把重点放在拆分输配存量电网的改革思路。亮点有三:
第一,明确提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管住输配电价,放开发电和售电侧市场;
第二,改变电网盈利模式,让电网公司从以往的购售电差价转变为成本加成合理利润的价格模式;
第三,在电网售电侧对社会资本开放,构建多元化售电主体,组建售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