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起多晶硅“双反”追溯征税调查

2012-12-05 13:43:14 太阳能发电网
       11月2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是在今年7月和11月,中国商务部先后发起对

    

  11月2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这是在今年7月和11月,中国商务部先后发起对美韩、欧盟的多晶硅“双反”调查之后,继续推出的追加“双反”追溯期举措。

  一位光伏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追溯征税一般追溯到初裁前90天,如2013年1月初裁,则对被调查产品征税需追溯到今年10月份。“如果不进行追溯调查,‘双反’关税只能从初裁确定之日算起。”这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在他看来,我国商务部之所以对进口自美韩、欧盟的多晶硅进行追溯征税调查,其实是为了遏制国外多晶硅近期对中国市场的疯狂低价出口、倾销。

  其观点可以得到相关数据的佐证。数据显示,2011年8月—2012年1月,我国多晶硅总进口量为20881吨;到了2012年2月—7月,进口总量增至29174吨,增长40%。等到我国商务部对美韩多晶硅发起“双反”(时间为7月)后的9 月份,我国多晶硅进口量约为8720吨,环比增长13.15%,更是创下历史新高。

  “在此之前,国内多晶硅市场的格局是自产和进口各占半壁江山,欧盟及美韩多晶硅厂商在得知中国要发起‘双反’调查后,加速突击出口,使得9月份国内多晶硅厂商的产量不到1000吨。”一位国内多晶硅企业人士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这意味着,9月份自产和进口多晶硅数量比例为1:9左右,已严重偏离了原来1:1的状态。

  与此相呼应的是,受此影响,国内多晶硅市场价格大幅跳水。江苏中能硅业、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洛阳中硅高科技、重庆大全新能源等国内四大厂商的申请公告显示,去年 1—4 月,被调查产品的平均进口价格为477 元/公斤,但今年1—4 月的平均价格已降至162 元/公斤,一年内的降价幅度竟高达 66%。

  在美、韩及欧盟的多晶硅低价倾销下,国内多晶硅企业的经营困境严重加剧。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在A股上市的7家多晶硅企业中已有3家停产;从全国来看,目前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中,仅剩下7、8家企业尚在开工生产,其余均已关闭生产线,停产率超过80%。

  按照商务部公告要求,欧盟、美国、韩国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者/出口商需在12 月 1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2012年1月至10月按月度统计的对中国出口多晶硅的数量和金额等信息,并自2012年12月起至本案初裁公告发布当月止,每月15日前提交上月对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等信息。此外,商务部还公布了不配合调查的后果:商务部可依据相关法规、事实等作出裁定。

 



作者: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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